[發明專利]液晶顯示器件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568732.1 | 申請日: | 2012-1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938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9-11 |
| 發明(設計)人: | 金鎮泰;南明祐;辛承穆;崔秀貞 | 申請(專利權)人: | 樂金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F1/1362 | 分類號: | G02F1/1362;G02F1/1368;G02F1/1339;G02F1/1333;G02F1/133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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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晶顯示 器件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種液晶顯示器件,包括:
第一基板,具有由彼此交叉的多根柵極線和多根數據線限定的多個像素區;
在每個像素區中形成的薄膜晶體管;
在包括所述薄膜晶體管的所述第一基板上的第一無機保護膜;
濾色器,形成在不包括所述薄膜晶體管的每個像素區中的第一無機保護膜上;
形成在所述濾色器上的公共電極;
第二保護膜,形成在所述第一無機保護膜的包括所述公共電極的整個表面上方;
像素電極,形成在所述第二無機保護膜上,以使所述像素電極與通過選擇性去除第一和第二無機保護膜而暴露的所述薄膜晶體管的漏極相連,所述像素電極與所述公共電極形成邊緣場,以使所述第二無機保護膜夾在所述像素電極和所述公共電極之間;以及
柱形間隔物,形成在所述第二無機保護膜上,以使所述柱形間隔物覆蓋所述薄膜晶體管。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器件,還包括與所述第一基板接合的第二基板,其中靜電發射板形成在所述第二基板的整個表面上方。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顯示器件,其中所述靜電發射板由從TO、ITO、IZO和ITZO中選擇的透明導電材料形成。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顯示器件,其中所述柱形間隔物由光屏蔽材料形成。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顯示器件,其中所述光屏蔽材料是從碳、氧化鈦和彩色顏料中選擇的至少一種。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顯示器件,其中所述柱形間隔物包括:
覆蓋所述薄膜晶體管的第一圖案,以補償所述濾色器的高度;以及
形成在所述第一圖案上的第二圖案,其中所述第二圖案與所述第二基板接觸,并且維持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間的單元間隙。
7.一種用于制造液晶顯示器件的方法,包括:
在第一基板上通過柵絕緣膜形成彼此交叉的多根柵極線和多根數據線,以限定像素區,并且形成與所述柵極線和所述數據線連接的薄膜晶體管;
在包括所述薄膜晶體管的所述第一基板上形成第一無機保護膜;
在不包括所述薄膜晶體管的每個像素區中的所述第一無機保護膜上形成濾色器;
在所述濾色器上形成公共電極;
在所述公共電極上形成第二無機保護膜,并且選擇性地去除第一和第二無機保護膜,以露出所述薄膜晶體管的漏極;
在所述第二無機保護膜上形成與所述漏極連接的像素電極;以及
在所述第二保護膜上形成柱形間隔物,使所述柱形間隔物覆蓋所述薄膜晶體管。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將所述第一基板與第二基板接合,其中所述第二基板包括位于整個表面上的靜電發射板。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靜電發射板是由從TO、ITO、IZO和ITZO中選擇的透明導電材料形成的。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柱形間隔物由光屏蔽材料形成。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光屏蔽材料是從碳、氧化鈦和彩色顏料中選擇的至少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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