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閉環駕駛員注意力管理的系統和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527810.3 | 申請日: | 2012-11-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2041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17 |
| 發明(設計)人: | C·A·格林;J·A·薩林格爾;O·尖霍尼;E·L·拉斐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W50/14 | 分類號: | B60W50/1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董均華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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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閉環 駕駛員 注意力 管理 系統 方法 | ||
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本申請根據35U.S.C.§119(e)要求于2011年11月17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1/560,874的優先權,且在此作為參考全文引入。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在自主駕駛系統(例如,有限能力自主駕駛(LAAD)系統)中與駕駛員交互且影響駕駛員監督作用的方法和系統。
背景技術
車輛可配備有有限能力自主和/或半自主駕駛系統、實施例和/或特征。自主和半自主駕駛系統可提供自動化駕駛控制,其減少了操作車輛所需要的駕駛員的動作。例如,自動化車道跟隨系統可以在車輛處于運動的同時由駕駛員起用并可將車輛位置維持在車道內。與手動駕駛相比,LAAD系統可通過以減少的駕駛員輸入來維持車輛相對于道路的位置和與駕駛有關的其它條件而減少駕駛員的疲勞并增加安全性。
在設計LAAD系統時可以考慮安全因素。為了符合安全要求,LAAD系統可被駕駛員在任何時候超控。例如當駕駛員超控該車輛車道跟隨系統時,該系統將對該車輛的完全轉向控制讓給駕駛員。不過,當LAAD系統正在控制車輛時,駕駛員可能忘記或者沒有認識到LAAD缺乏處置某些駕駛狀況的能力。一些系統采用駕駛員監測系統且還可以通過顯示器或指示器告知駕駛員其對車輛的注意力。然而,這些顯示器可能使駕駛員分心且降低駕駛員對駕駛任務的注意力。與前方碰撞預警系統類似的其它系統可試圖將分心駕駛員的注意力吸引到道路,但是可能僅僅基于外部事件觸發(例如,另一個快速趨近的車輛)來起用。可能需要既避免使駕駛員分心又增加駕駛員注意力和車輛控制的系統,即,可以在沒有外部觸發事件的情況下持續操作且僅僅在需要時起用以保持最小水平的駕駛員注意力的系統。
發明內容
一種方法和系統可在駕駛時管理駕駛員注意力。駕駛員可使用自主駕駛系統或有限能力自主駕駛系統駕駛。方法可通過傳感器檢測駕駛員的特性;基于駕駛員的檢測特性來確定駕駛員是否行使對車輛的足夠監督控制;以及提供一個或多個提示的系列,其中,每個提示的侵入性與駕駛員是否行使對車輛的足夠監督控制的確定有關。
方案1.一種駕駛員注意力管理的方法,包括:
通過傳感器檢測駕駛員的特性;
基于駕駛員的檢測特性來確定駕駛員是否行使對車輛的足夠監督控制;以及
提供一個或多個提示的系列,其中,每個提示的侵入性與駕駛員是否行使對車輛的足夠監督控制的確定有關。
方案2.根據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中,提供一個或多個提示的系列包括:
用低水平的侵入性提供第一提示;
確定駕駛員是否對提示作出響應,從而指示駕駛員是否行使對車輛的足夠監督控制;以及
如果駕駛員不能足夠地對提示作出響應,那么用增加水平的侵入性提供隨后提示,直到駕駛員對提示作出響應。
方案3.根據方案2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駕駛員是否對提示作出響應基于駕駛員是否在預定時間段內對提示作出響應。
方案4.根據方案2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駕駛員是否對提示作出響應基于駕駛員的頭或視線是否在預定時間段內轉向提示。
方案5.根據方案2所述的方法,其中,確定駕駛員是否對提示作出響應基于駕駛員的頭或視線是否在預定時間段內移動通過一定模式或標志。
方案6.根據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中,一個或多個提示的系列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個:一定模式的可視信號、一定模式的音頻信號、一定模式的觸覺暗示、或者由駕駛員讀取的消息。
方案7.根據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中,足夠監督控制基于以下中的至少一個:車輛外部環境、即將到來的駕駛判定、以及由自主駕駛系統采用的自主水平。
方案8.根據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中,檢測駕駛員的特性包括檢測駕駛員的行為和生物學特性。
方案9.根據方案8所述的方法,其中,行為特性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個:頭移動、眼睛移動、語音動作、身體移動、以及與車輛互動。
方案10.根據方案8所述的方法,其中,生物學特性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個:心率、呼吸頻率和溫度。
方案11.根據方案1所述的方法,其中,提示系列包括包含關于駕駛員感興趣事項的信息的消息。
方案12.一種駕駛員注意力管理系統,包括:
傳感器,用于檢測駕駛員的特性;
處理器,用于基于駕駛員的檢測特性來確定駕駛員是否行使對車輛的足夠監督控制;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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