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家具實木板材的處理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76398.7 | 申請日: | 2012-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752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金昌 | 申請(專利權)人: | 昆山市大金機械設備廠 |
| 主分類號: | B27K3/20 | 分類號: | B27K3/20;B27K3/02 |
| 代理公司: | 上海集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54 | 代理人: | 魏學成 |
| 地址: | 215335 江蘇省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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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家具 實木 板材 處理 方法 | ||
1.一種家具實木板材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將氧化鈣投入到水中,氧化鈣與水的重量比為1∶3~1∶2,氧化鈣與水反應得到氫氧化鈣水溶液;
在第一池中維持氫氧化鈣水溶液的溫度于80°C以上;
將實木板材置于第一池中浸泡,實木板材被氫氧化鈣水溶液浸潤的部分發生顏色改變;
等到實木板材被氫氧化鈣水溶液浸泡部分的深度達到1mm以上,取出實木板材;
在第二池中維持氫氧化鈣水溶液的溫度于65°C以下;
將經過第一池浸泡的實木板材放置在第二池中浸泡,浸泡時間與板材厚度呈正比;
從第二池中取出實木板材,在避光無風環境下放置使得實木板材脫水,放置時間不小于96小時。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實木板材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池中氫氧化鈣水溶液的溫度維持在80°C~90°C。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實木板材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二池中氫氧化鈣水溶液的溫度維持在55°C~65°C。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家具實木板材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池中的氫氧化鈣濃度高于第二池中的氫氧化鈣濃度。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家具實木板材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池中的氫氧化鈣水溶液由氧化鈣與水按照重量比1∶2反應得到,第二池中的氫氧化鈣水溶液由氧化鈣與水按照重量比1∶3反應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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