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板栗原漿酒及其釀造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42555.2 | 申請日: | 2012-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652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13 |
| 發明(設計)人: | 劉桂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桂林平樂縣金栗醇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G3/02 | 分類號: | C12G3/02;C12R1/86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海智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2 | 代理人: | 李奎書 |
| 地址: | 542400 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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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板栗 原漿 及其 釀造 方法 | ||
1.一種板栗原漿酒的釀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板栗去殼,粉碎成米粒大小的顆粒;
(2)將粉碎的板栗蒸3-4小時,攤開涼至28-32℃;
(3)將涼至28-32℃的板栗裝入發酵缸,以板栗和酒餅的重量比為1400:4的比例加入酒餅,并攪拌均勻;
(4)在恒溫25-30℃的條件下糖化12小時;
(5)糖化后加水,以發酵缸中的物料與水的重量比為1:1的比例向發酵缸中加入無菌水;
(6)在恒溫25-30℃的條件下發酵7-8天;
(7)將發酵缸中的全部組分轉移至蒸餾鍋爐,進行蒸餾,得到板栗原漿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栗原漿酒的釀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酒餅采用如下方法制得:釀酒酵母以板栗為培養基在30℃下培養48小時,釀酒酵母與板栗培養基的重量比為2~6:7。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栗原漿酒的釀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蒸過的板栗攤開涼至的溫度為3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栗原漿酒的釀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糖化的溫度以及步驟(6)中發酵的溫度為26℃。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栗原漿酒的釀造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7)中在蒸餾時采用酒精測試儀控制蒸餾出的板栗原漿酒的酒精度。
6.一種由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板栗原漿酒的釀造方法釀造的板栗原漿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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