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432169.5 | 申請日: | 2012-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783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黃懷國;熊明;陳慶根;張文波;王中溪;蔡創開;葉志勇;林鴻漢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紫金礦冶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B3/12 | 分類號: | C22B3/12;C22B3/44;C22B15/00;C22B11/08;C22B11/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首創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張松亭 |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廈門***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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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金礦 綜合 回收 元素 方法 | ||
1.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一、氰、堿、炭浸:氧化礦中添加氰化物和堿,攪拌反應;炭浸結束,過濾,洗滌,洗滌液備用;
步驟二、還原回收銅:步驟一中炭浸貧液還原,攪拌反應;還原反應完全,過濾,洗滌備用;
步驟三、返回浸出:還原后液返回氰、堿、炭浸體系。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一至三至少重復5次。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一中含銅金礦金品位大于3g/t,銅小于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一中高氰高堿炭浸中,游離氰化鈉濃度大于1000ppm,浸出pH>11,炭浸出時間24-72小時,礦漿濃度25-45%,炭密度5-30g/L。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還原脫銅試劑為焦亞硫酸鈉,純度98%以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焦亞硫酸鈉還原量為理論用量1.1-1.5倍。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焦亞硫酸鈉還原溫度20-60℃。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焦亞硫酸鈉還原時間1-8小時。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含銅金礦綜合回收有價元素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二中焦亞硫酸鈉還原渣含銅品位大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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