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軸帽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409004.6 | 申請日: | 2012-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621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24 |
| 發明(設計)人: | D.A.科森;C.M.比爾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米爾頓森德斯特蘭德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D29/053 | 分類號: | F04D29/053;F04D25/02;F04D29/6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吳超;傅永霄 |
| 地址: | 美國康***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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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軸帽 | ||
1.一種用于連接在軸桿和旋轉組件上的連桿之間的軸帽,所述軸帽包括:
具有用于連接至連桿的中心開口的圓形部分;
以一定傾斜度從圓形部分伸出的圓錐形部分;以及
圍繞圓錐形部分外緣的先導段,其中所述先導段包括用于連接至軸桿一端的外唇緣、用于連接至軸桿內周的內部以及外唇緣和內部之間的底切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導段的內部包括:
用于連接至軸桿的外周;以及
圍繞所述外周的末端的斜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邊以約28度到約32度的角度傾斜。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所述斜邊沿所述軸帽軸向延伸約0.030英寸(0.762mm)。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導段的底切部分包括位于外唇緣下方的半圓形通道。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外唇緣和底切部分之間的角度是約43度到約47度。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外唇緣連接至軸桿的一側和所述內部的所述末端之間的尺寸是約0.265英寸(6.731mm)到約0.275英寸(6.985mm)。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從軸帽中心到圓錐形部分外緣的徑向距離是約1.759英寸(44.679mm)到約1.761英寸(44.729mm)。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從軸帽中心到先導段的內部的外緣的徑向距離是約1.5655英寸(39.764mm)到約1.5665英寸(39.789mm)。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錐形部分與水平方向所成角度是約48度到約52度。
11.一種用于旋轉組件的軸桿裝置,所述旋轉組件包括沖壓空氣風扇的連桿,所述軸桿包括:
用于與沖壓空氣風扇的旋轉組件一起旋轉的軸桿;以及
連接至所述軸桿的一端以與軸桿一起旋轉的軸帽,其中所述軸帽包括:
具有用于連接至連桿的中心開口的圓形部分;
以一定傾斜度從圓形部分伸出的圓錐形部分;以及
圍繞圓錐形部分外緣的先導段,所述先導段具有用于連接至軸桿的一端的外唇緣、用于連接至軸桿內周的內部以及外唇緣和內部之間的底切部分。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導段的內部包括:
用于連接至軸桿的外周;以及
圍繞所述外周的末端的斜邊。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導段的底切部分包括位于外唇緣下方的半圓形通道。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外唇緣和底切部分之間的角度是約43度到約47度。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外唇緣連接至軸桿的一側和所述內部的末端之間的尺寸是約0.265英寸(6.731mm)到約0.275英寸(6.985mm)。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從軸帽中心到圓錐形部分外緣的徑向距離是約1.759英寸(44.679mm)到約1.761英寸(44.729mm)。
17.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從軸帽中心到圓錐形部分外緣的徑向距離是約1.5655英寸(39.764mm)到約1.5665英寸(39.789mm)。
18.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錐形部分與水平方向所成角度是約48度到約52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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