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式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392349.5 | 申請日: | 2012-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472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23 |
| 發明(設計)人: | 毛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13/04 | 分類號: | H04N13/04;H04N5/74;G03B35/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616 上海市松***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設備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領域,特別是涉及便攜式設備。
背景技術
3D顯示,其中的“D”,是英文單詞Dimension(線度、維)的首字母,3D也就指三維空間。與普通2D顯示相比,3D顯示技術可以使畫面變得立體逼真,圖像不再局限于屏幕的平面上,仿佛能夠走出屏幕外面,讓觀眾有身臨其境的感覺。盡管3D顯示技術分類繁多,不過最基本的原理是相似的,就是利用人眼左右分別接收不同畫面,然后大腦經過對圖像信息進行疊加重生,構成一個具有前-后、上-下、左-右、遠-近等立體方向效果的影像。
由于3D顯示相對于2D顯示的優勢,其逐漸應用于各種場合,比如在電影院觀看3D影視或者在家里通過電視觀看3D影視,但是,目前通常需要在特定的場所(如電影院或家)佩戴專業的眼鏡觀看,使得用戶不能在其它場合(如公交車上)隨時體驗3D,這給用戶帶來了不便。
此外,隨著手機的發展,尤其智能手機的發展更為迅速,其功能也在不斷擴展,比如,目前已出現通過裸眼直接觀看手機中的3D影視,但是,這種通過裸眼觀看3D影視的體驗效果并不理想。
發明內容
鑒于上述不足,本發明提出了一種便攜式設備。
一種便攜式設備,包括:
接收單元,用以接收電子裝置所發出的立體視頻或圖像信號;
處理單元,耦接于所述接收單元,用以對所述立體視頻或圖像信號進行處理并輸出第一數據信號與第二數據信號;
第一投影單元及第二投影單元,耦接于所述處理單元,用以分別接收所述第一數字信號、所述第二數字信號并進行投影;
第一投影屏幕及第二投影屏幕,分別對應所述第一投影單元、第二投影單元而設置;
其中,所述第一投影單元、所述第二投影單元分別將投影光線投影至所述第一投影屏幕、第二投影屏幕上以進行顯示。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的便攜式設備還包括第一透鏡組及第二透鏡組,分別對應所述第一投影屏幕、所述第二投影屏幕而設置。?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透鏡組、所述第二透鏡組為凸透鏡。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透鏡組、所述第二透鏡組為顯微鏡。
在其中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的便攜式設備還包括音頻輸出單元,耦接于所述處理單元,
其中,所述接收單元接收所述電子裝置所發出的第一音頻信號并傳輸至所述處理單元,所述處理單元輸出第二音頻信號并通過所述音頻輸出單元輸出,且,所述第一音頻信號對應于所述立體視頻信號,所述第二音頻信號分別與所述第一數字信號、所述第二數字信號同步。
所述的便攜式設備,所述第一投影單元、所述第二投影單元為微型投影儀。?
所述的便攜式設備,所述第一投影屏幕、所述第二投影屏幕為透射型投影屏幕。
所述的便攜式設備,所述第一投影屏幕、所述第二投影屏幕為反射型投影屏幕。
所述的便攜式設備,所述接收單元通過有線方式或無線方式接收所述立體視頻或圖像信號。
所述的便攜式設備,所述電子裝置為移動終端或個人計算機。
本發明所提出的便攜式設備,配合電子裝置,可以在除特定場合之外的其它場合也能夠觀看立體視頻或圖像,給用戶帶來了便利。
另,由于便攜式設備配置了雙投影單元,即第一投影單元與第二投影單元,其可提高立體顯示效果,從而提高了用戶體驗。
再,由于便攜式設備配置了雙透鏡組,即第一透鏡組與第二透鏡組,可使用戶近距離觀看立體視頻或圖像,即便攜式設備距離用戶左右眼的距離較近時也可以觀看立體視頻或圖像。
附圖說明
圖1繪示了本發明一實施方式的便攜式設備的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相關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方式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方式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方式,而不是全部的實施方式。
關于本文中所出現“耦接”,可以指兩單元(或元件)的直接連接,也可以指兩單元(或元件)的間接連接,即兩單元(或元件)間還存在其它單元(或元件)。
參照圖1,圖1繪示了本發明一實施方式的便攜式設備的框圖。
如圖1所示,便攜式設備100包括接收單元110、處理單元120、第一投影單元130、第二投影單元140、第一投影屏幕150、第二投影屏幕160。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未經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210392349.5/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