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便攜式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1210392349.5 | 申請日: | 2012-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7472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4-04-23 |
| 發明(設計)人: | 毛慧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斐訊數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13/04 | 分類號: | H04N13/04;H04N5/74;G03B35/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1616 上海市松***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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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設備 | ||
1.一種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單元,用以接收電子裝置所發出的立體視頻或圖像信號;
處理單元,耦接于所述接收單元,用以對所述立體視頻或圖像信號進行處理并輸出第一數據信號與第二數據信號;
第一投影單元及第二投影單元,耦接于所述處理單元,用以分別接收所述第一數字信號、所述第二數字信號并進行投影;
第一投影屏幕及第二投影屏幕,分別對應所述第一投影單元、第二投影單元而設置;
其中,所述第一投影單元、所述第二投影單元分別將投影光線投影至所述第一投影屏幕、第二投影屏幕上以進行顯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透鏡組及第二透鏡組,分別對應所述第一投影屏幕、所述第二投影屏幕而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所述第二透鏡組為凸透鏡。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組、所述第二透鏡組為顯微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音頻輸出單元,耦接于所述處理單元,
其中,所述接收單元接收所述電子裝置所發出的第一音頻信號并傳輸至所述處理單元,所述處理單元輸出第二音頻信號并通過所述音頻輸出單元輸出,且,所述第一音頻信號對應于所述立體視頻,所述第二音頻信號分別與所述第一數字信號、所述第二數字信號同步。
6.根據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單元、所述第二投影單元為微型投影儀。
7.根據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屏幕、所述第二投影屏幕為透射型投影屏幕。
8.根據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屏幕、所述第二投影屏幕為反射型投影屏幕。
9.根據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單元通過有線方式或無線方式接收所述立體視頻或圖像信號。
10.根據權利要求1、2或5所述的便攜式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為移動終端或個人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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