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前照燈支架組件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210387469.6 | 申請日: | 2012-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626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9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陳良錢;吳志暢;別嘯峰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力帆實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J6/02 | 分類號: | B62J6/02 |
| 代理公司: | 重慶市前沿專利事務(wù)所 50211 | 代理人: | 郭云;張小曉 |
| 地址: | 400037 重***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一種 前照燈 支架 組件 | ||
1.一種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包括支架安裝板(9);所述支架安裝板(9)的上部相對下部向后翻折;所述支架安裝板(9)上部左右兩側(cè)設(shè)置有用于與摩托車上聯(lián)板連接的第六安裝孔(9a)和第七安裝孔(9b);所述安裝板(9)的下部左右兩側(cè)設(shè)置有用于安裝摩托車儀表盤的第八安裝孔(9c)和第九安裝孔(9d);
所述支架安裝板(9)的左右兩側(cè)對稱焊接有左支架組件和右支架組件;
所述右支架組件包括右支架(1)、第一連接板(3)、第二連接板(6)和右支耳(11);所述左支架組件與所述右支架組件的結(jié)構(gòu)對稱,包括左支架(2)、第三連接板(12)、第四連接板(8)和左支耳(13);所述右支架(1)、第一連接板(3)、第二連接板(6)和右支耳(11)分別與所述左支架(2)、第三連接板(12)、第四連接板(8)和左支耳(13)相對應(yīng);
所述右支架(1)包括從下至上首尾一體相連的右支架一段(1a)、右支架二段(1b)、右支架三段(1c)和右支架四段(1d),各段之間圓弧自然過渡;
所述右支架一段(1a)相對鉛垂線向前傾斜;所述右支架一段(1a)上設(shè)置有右擋塊(16);
在前后方向上,所述右支架二段(1b)相對所述右支架一段(1a)向后延伸;在左右方向上,所述右支架二段(1b)相對所述右支架一段(1a)向右延伸;
所述右支架三段(1c)相對所述右支架二段(1b)向后延伸;
所述右支架四段(1d)相對所述右支架三段(1c)向左延伸,并與所述支架安裝板(9)焊接;
所述第一連接板(3)焊接在所述右支架二段(1b)和右支架三段(1c)的右側(cè);所述第一連接板(3)在所述右支架(1)的后側(cè)設(shè)置有用于安裝右轉(zhuǎn)向燈(4)的第一安裝孔(3a);
所述第一連接板(3)在所述第一安裝孔(3a)的后上方設(shè)置有用于安裝前照燈右裝飾罩(5)的第二安裝孔(3b);
所述第二連接板(6)焊接在所述第一連接板(3)在所述右支架二段(1b)的下方;所述第二連接板(6)上設(shè)置有用于安裝前照燈右裝飾罩(5)的第三安裝孔(6a);
所述右支耳(11)焊接在所述第一連接板(3)的前部右側(cè);所述右支耳(11)上設(shè)置有用于安裝前燈護罩(7)的第四安裝孔(11a)和第五安裝孔(11b)。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所述右支架二段(1b)與所述右支架一段(1a)呈鈍角設(shè)置;所述右支架三段(1c)與所述右支架二段(1b)呈銳角設(shè)置;所述右支架四段(1d)與所述右支架三段(1c)呈直角設(shè)置。
3.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在左右方向上,所述支架安裝板(9)呈“H”形;所述支架安裝板(9)在其左右橫向連接的中部與所述右支架(1)和左支架(2)焊接;所述第六安裝孔(9a)、第七安裝孔(9b)、第八安裝孔(9c)和第九安裝孔(9d)分別設(shè)置在“H”形的四個角上。
4.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連接板(3)和第三連接板(12)之間設(shè)置有倒“U”形的連接支架(10);所述連接支架(10)的兩伸出端分別與所述第一連接板(3)和第三連接板(12)焊接;所述連接支架(10)的上部與所述支架安裝板(9)的下部焊接。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所述連接支架(10)的兩端部分別與所述右支架(1)和左支架(2)焊接。
6.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所述右支架(1)與所述左支架(2)通過下部焊接的連接桿(15)連接為一整體。
7.如權(quán)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連接板(3)和第三連接板(12)上均設(shè)置有減重孔(14)。
8.如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前照燈支架組件,其特征是:所述第一連接板(3)和第三連接板(12)上均設(shè)置有6個減重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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