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及泊車方法有效
申請號: | 201210363574.6 | 申請日: | 2012-09-26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490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02 |
發明(設計)人: | 鄭士岑;路影;陳文強;韋興民;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B60W30/00 | 分類號: | B60W30/00;B60W40/02;B60W50/14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李愛華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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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泊車 輔助 系統 方法 | ||
1.一種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泊車控制器(60);
多個超聲波探頭(1-12),與所述泊車控制器(60)連接;
一車載音響主機(20),通過CAN總線(50)與所述泊車控制器(60)連接;
功率放大器(30),與所述車載音響主機(20)連接;
以及若干揚聲器(40),與所述功率放大器(30)連接;其中,
所述多個超聲波探頭(1-12)設于車輛的周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探頭有12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車輛的兩端分別設置了兩個超聲波探頭,所述車輛的兩側也分別設置了兩個超聲波探頭,所述車輛的四角各設置了一個超聲波探頭。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12個超聲波探頭在車輛的四周呈對稱設置。
5.如權利要求1或2或3所述的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探頭探測距離為3-5米。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波探頭(1-12)可探測的最大距離為4.5米。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泊車輔助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揚聲器(40)可聽取車輛左前、前中、右前、左側、右側、左后、右后、后中等8個大方位以及各細分方位的聲音。
8.用于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泊車輔助系統的泊車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a)車輛駛入待泊車位置附近;
b)多個超聲波探頭(1-12)不停地向車輛四周發送超聲波并接收反饋回來的超聲波信息;
c)泊車控制器(60)將超聲波探頭(1-12)傳遞回來的附帶障礙物信息的超聲波處理后,通過CAN總線(50)將障礙物方位和距離信息發送給車載音響主機(20);
d)車載音響主機根據獲取到的障礙物方位和距離信息,輸出模擬超聲波反饋效果的仿真立體聲效,通過功率放大器(30)驅動車上的立體聲揚聲器(40)播放出相應方位及頻率的立體聲音效果;
e)駕駛員通過聽取車內的立體聲來感知周邊障礙物的具體方位和距離,完成剎車和換擋等泊車過程的操作。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泊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b)多個超聲波探頭向四周發出超聲波并接收反饋回來的超聲波信息的距離為3-5米。
10.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泊車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b)多個超聲波探頭的數量為1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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