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以及用于內燃機的廢氣再循環系統的故障檢測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62406.5 | 申請日: | 2012-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322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10 |
| 發明(設計)人: | 古田賢寬;松永英雄;加村均;齋藤健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菱自動車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2M25/07 | 分類號: | F02M25/07;G01M15/09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 31210 | 代理人: | 彭里 |
| 地址: | 日本國東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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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以及 用于 內燃機 廢氣 再循環 系統 故障 檢測 方法 | ||
1.一種電動車輛(10),其特征在于,包括:
驅動軸(35),被連接到驅動輪(36,45);
內燃機(20),在所述內燃機(20)中,通過節流閥(23a)來控制燃料供應的量,而且所述內燃機(20)將動力輸出到所述驅動軸(35);
發電機(32),使用所述內燃機(20)的所述動力來產生電力;
蓄電池(50),蓄積由所述發電機(32)所產生的電力;
電動機(34),由所述發電機(32)或者所述蓄電池(50)所產生的電力驅動,并且將動力輸出到所述驅動軸(35);
廢氣供應單元(27),將從所述內燃機(20)排出的廢氣供應到所述內燃機(20)的進氣系統(23);
驅動力傳送單元(31b),在動力從所述內燃機(20)到所述驅動軸(35)的傳送(31a)和不傳送之間進行切換;
壓力測量單元(28),測量所述進氣系統(23)在所述廢氣供應單元(27)將所述廢氣供應到所述進氣系統(23)之前和之后的內壓的變化;和
故障檢測控制單元(100),當滿足條件時,使用所述壓力測量單元(28)執行所述廢氣供應單元(27)的故障檢測,其中,所述條件是至少所述驅動力傳送單元(31b)沒有將動力傳送到所述驅動軸(35)以及所述節流閥(23a)的開度是恒定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10),其特征在于,
所述節流閥(23a)的所述開度被設置為,為了使所述發電機(32)產生電力而至少維持所述內燃機(20)的旋轉速率。
3.一種用于電動車輛(10)使用的內燃機(20)的廢氣再循環系統(27)的故障檢測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車輛(10)包括:內燃機(20),在所述內燃機(20)中,通過節流閥(23a)來控制燃料供應的量,而且所述內燃機(20)將動力輸出到連接到驅動輪(36,45)的驅動軸(35);發電機(32),使用所述內燃機(20)的所述動力來產生電力;蓄電池(50),蓄積由所述發電機(32)所產生的所述電力;電動機(34),由所述發電機(32)或者所述蓄電池(50)所產生的電力驅動,并且將動力輸出到所述驅動軸(35);廢氣供應單元(27),將從所述內燃機(20)排出的廢氣供應到所述內燃機(20)的進氣系統(23);驅動力傳送單元(31b),在動力從所述內燃機(20)到所述驅動軸(35)的傳送(31a)和不傳送之間進行切換,以及壓力測量單元(28),測量所述進氣系統(23)在所述廢氣供應單元(27)將所述廢氣供應到所述進氣系統(23)之前和之后的內壓的變化;所述方法包括:
判定是否滿足條件,所述條件是至少所述驅動力傳送單元(31b)沒有將動力傳送到所述驅動軸(35)并且所述節流閥(23b)的所述開度是恒定的;以及
當在所述判定中滿足所述條件時,使用所述壓力測量單元(28)執行所述廢氣供應單元(27)的故障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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