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汽車前地板總成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59793.7 | 申請日: | 2012-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62612B | 公開(公告)日: | 2016-11-30 |
| 發明(設計)人: | 陳春龍;劉寧;陳君;李國林;李宏華;李功賦;吳成明;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范曉斌;康正德 |
| 地址: | 311228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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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地板 總成 | ||
1.一種汽車前地板總成,設置在汽車的機艙總成與后地板總成之間,所述前地板總成包括前地板本體,所述前地板本體限定了沿汽車縱向延伸的中央通道(5),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通道(5)向車身外部凸起,使得所述前地板本體的橫截面呈現為基本上倒“幾”字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地板本體采用分體式結構,包括左前地板(101)和右前地板(102)以及位于兩者之間的中央通道面板(6),所述中央通道面板(6)限定了所述中央通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地板本體底側設有沿汽車縱向延伸的左縱梁(701)和右縱梁(702),所述左縱梁(701)在左前地板(101)和中央通道面板(6)的銜接處連接至所述前地板本體,所述右縱梁(702)在右前地板(102)和中央通道面板(6)的銜接處連接至所述前地板本體。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地板本體兩側設有在所述前地板本體沿汽車縱向延伸的左門檻內板(201)和右門檻內板(202);所述左門檻內板(201)的上端部固定連接在左前地板(101)的遠離中央通道(5)的一側,所述左門檻內板(201)的下端部朝著所述左前地板之下延伸;所述右門檻內板(202)的上端部固定連接在右前地板(102)的遠離中央通道(5)的一側,所述右門檻內板(202)的下端部朝著所述右前地板之下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縱梁(701)和右縱梁(702)的截面呈“U”字型,和/或所述左門檻內板(201)和右門檻內板(202)的截面呈“C”字型。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通道面板(6)底側設有至少一個第一加強部件(8),所述第一加強部件(8)基本上沿中央通道面板(6)的整個橫向長度延伸,并連接至所述前地板本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通道面板(6)底側設有至少一個第二加強部件(9),所述第二加強部件(9)橫跨所述中央通道面板(6)連接至所述左縱梁(701)和右縱梁(702)。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通道面板(6)底部包括多個所述第一加強部件(8)和多個所述第二加強部件(9),所述多個第一加強部件(8)和多個第二加強部件(9)沿所述車身縱向相互間隔布置。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前地板(101)底側設有左前座椅橫梁(301)和左后座椅橫梁(401),所述右前地板(102)底側設有右前座椅橫梁(302)和右后座椅橫梁(402)。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汽車前地板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前座椅橫梁(301)和右前座椅橫梁(401)之間以及左后座椅橫梁(302)和右后座椅橫梁(402)之間分別設有一個所述第一加強部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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