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后部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47779.5 | 申請日: | 2012-09-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5172717B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1 |
| 發明(設計)人: | 伊藤研作 | 申請(專利權)人: | 鈴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R19/02 | 分類號: | B60R19/02;B60Q1/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11323 | 代理人: | 權鮮枝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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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后部 結構 | ||
1.一種車輛后部結構,包括構成車輛后面板的后面板構件、裝配到所述后面板構件的車輛外側的后保險杠以及裝配到所述后保險杠的車輛寬度方向上的邊緣側的反射器,
所述后面板構件具有在車輛寬度方向上的中心側的平面區域以及從所述平面區域的邊緣朝著車輛側面并向前方傾斜的傾斜區域,
所述后保險杠具有反射器安裝部,所述反射器安裝部向車輛內側凹入以裝配所述反射器,并且具有向所述后面板構件突出并且面對所述后面板構件的背面部,
所述背面部具有與所述平面區域平行的平面部和從所述平面部沿著所述傾斜區域傾斜的傾斜部,
所述平面部包括在豎直方向上設置的至少一個以上的豎直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后部結構,其中所述傾斜區域被形成為,在所述后保險杠的輕微碰撞試驗時,從相對于車輛前后方向傾斜30°的角度撞擊所述車輛時與沖擊器的平坦的前面平行。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后部結構,其中所述豎直肋設置在所述后保險杠和所述反射器的連接部的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后部結構,其中
所述背面部還具有在水平方向上分別設置在所述豎直肋之間的上側和下側的水平肋,
所述后面板構件具有緊固裝置,所述緊固裝置用于在所述豎直肋和所述水平肋圍繞的區域中將所述后面板構件固定到其他構件上,并且
所述豎直肋和所述水平肋被設置為當所述沖擊器撞擊所述后保險杠時與所述后面板構件的所述緊固裝置的周圍接觸。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后部結構,其中
所述后面板構件還包括吸收器,所述吸收器被設置為向所述后保險杠突出,并且
所述背面部被設置為使得當所述沖擊器撞擊所述后保險杠時,所述背面部的車輛寬度方向上的中心側的壁與所述吸收器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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