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中間傳動軸系統、傳動軸系統、車輛底盤及工程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25625.6 | 申請日: | 2012-09-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7410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16 |
| 發明(設計)人: | 宋敏;楊平;陳天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K17/22 | 分類號: | B60K17/22;B60K17/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友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43 | 代理人: | 梁朝玉;尚志峰 |
| 地址: | 410100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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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中間 傳動軸 系統 車輛 底盤 工程 | ||
1.一種中間傳動軸系統,安裝于車架(7)上,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和中間傳動單元,所述支架與所述車架(7)連接,所述中間傳動單元可拆卸地安裝于所述支架上,所述中間傳動單元包括一個輸入端和至少一個輸出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傳動單元包括中間傳動軸(6)、吊架總成(4),所述中間傳動軸(6)安裝在所述吊架總成(4)上;所述吊架總成(4)與所述支架相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傳動軸(6)為空心軸筒,其兩端分別設置有連接法蘭(611),所述中間傳動軸(6)的外周設置有支撐座(62)。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吊架總成(4)包括對稱設置的吊架橫梁(41)和對稱設置的吊架側板(42),所述吊架橫梁(41)和所述吊架側板(42)組成一框體,所述支撐座(62)與所述吊架橫梁(41)相連接,所述吊架側板(42)與所述支架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傳動單元為取力裝置,所述取力裝置安裝在所述支架上,所述取力裝置包括一個輸入軸和至少一個輸出軸。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安裝板(11)和掛板(12),所述安裝板(11)的一端與所述車架(7)連接,另一端與所述掛板(12)的一端連接,所述掛板(12)的另一端連接所述中間傳動單元。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11)為“L”形板,所述“L”形板的一邊與所述車架(7)固定連接,另一邊與所述掛板(12)的一端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板(11)與所述掛板(12)的連接處設置有減震墊(13)。
9.一種傳動軸系統,包括第一傳動軸(1)、第二傳動軸(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至少一個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中間傳動軸系統。
10.一種車輛底盤,包括變速箱(3)、驅動橋(5),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傳動軸系統:
所述變速箱(3)的輸出軸與所述第一傳動軸(1)的輸入端相連接,所述第一傳動軸(1)的輸出端與中間傳動單元的輸入端相連接,所述中間傳動單元的輸出端與所述第二傳動軸(2)的輸入端相連接,所述第二傳動軸(2)的輸出端與所述驅動橋(5)的輸入軸相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動軸(1)的輸出端與中間傳動軸(6)的輸入端相連接,所述中間傳動軸(6)的輸出端與所述第二傳動軸(2)的輸入端相連接;或,
所述第一傳動軸(1)的輸出端連接取力裝置的輸入軸的輸入端,所述取力裝置的輸入軸的輸出端或輸出軸的輸出端與所述第二傳動軸(2)的輸入端相連接。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車輛底盤,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傳動軸(6)的軸線與所述變速箱(3)的輸出軸和/或所述驅動橋(5)的輸入軸的軸線平行;或,
所述取力裝置的輸入軸或輸出軸的軸線與所述變速箱(3)的輸出軸和/或所述驅動橋(5)的輸入軸的軸線平行。
13.一種工程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底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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