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機動車門鎖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20529.2 | 申請日: | 2012-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158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03 |
| 發明(設計)人: | 阿爾托·托爾卡;烏多·奧熱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胡夫·許爾斯貝克和福斯特有限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65/19 | 分類號: | E05B65/19;E05B65/3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車文;安翔 |
| 地址: | 德國費***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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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車 門鎖 | ||
1.機動車門鎖(1),具有:
在閉鎖位置上包嵌閉鎖元件(2)的以及朝向釋放所述閉鎖元件(2)的開啟位置的方向被預緊的轉動式鎖舌(5);
制轉爪桿(8),所述制轉爪桿(8)在嵌接位置上與所述轉動式鎖舌(5)以如下方式處在嵌接狀態,即:阻止所述轉動式鎖舌(5)朝向開啟位置的方向運動;以及
驅動元件(11),所述制轉爪桿(8)的關聯區段(14)與所述驅動元件(11)運動關聯,并且所述驅動元件(11)使所述制轉爪桿(8)在嵌接位置與釋放位置之間運動,在釋放位置上,所述制轉爪桿(8)與所述轉動式鎖舌(5)脫開嵌接,從而所述轉動式鎖舌(5)能夠朝向開啟位置的方向運動,
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元件(11)使所述制轉爪桿(8)在從嵌接位置朝向釋放位置方向運動期間以如下方式運動,即:在所述運動時與所述制轉爪桿(8)仍然處在嵌接狀態的所述轉動式鎖舌(5)朝向開啟位置的方向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元件(11)的運動是如下的轉動運動,所述轉動運動在所述制轉爪桿(8)從嵌接位置朝向釋放位置的方向運動期間促使所述制轉爪桿(8)進行相對于所述轉動式鎖舌(5)大致上切向的運動,并且然后為了使所述制轉爪桿(8)與所述轉動式鎖舌(5)脫開嵌接,促使所述制轉爪桿(8)進行大致上沿徑向遠離所述轉動式鎖舌(5)指向的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式鎖舌(5)借助位置固定地布置在所述機動車門鎖(1)的殼體元件(3、4)上的轉動軸(6)得到能轉動地支承和/或者所述制轉爪桿(8)的與所述驅動元件(11)運動關聯的所述關聯區段(14)在連接元件(13)處裝設并且繞所述連接元件(13)能樞轉地裝設。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元件(13)限定用于所述制轉爪桿(8)的鉸接部(25),其中,所述鉸接部(25)在所述制轉爪桿(8)朝向釋放位置方向運動期間相對于所述轉動式鎖舌(5)的轉動軸(6)平移地運動。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元件(11)繞旋轉軸(12)能轉動地支承在所述機動車門鎖(1)的殼體元件(3、4)上。
6.根據權利要求3、4或5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元件(13)沿徑向相對于所述旋轉軸(12)錯開地布置在所述驅動元件(11)上。
7.根據權利要求3、4或5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設置有推移連桿(26),所述推移連桿(26)的第一端部(27)能樞轉地而且沿徑向相對于所述旋轉軸(12)錯開地與所述驅動元件(11)關聯,并且所述推移連桿(26)的第二端部(29)容納了與所述制轉爪桿(8)的所述關聯區段(14)運動關聯的所述連接元件(13),其中,鉸接桿(31)的第一端部(30)位置固定地而且能轉動地支承在裝設于所述殼體元件(3)上的引導軸(32)上,而且所述鉸接桿(31)的第二端部(33)以能轉動而且能樞轉的方式支承了所述推移連桿(26)和與所述制轉爪桿(8)運動關聯的所述連接元件(13)。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轉爪桿(8)具有彎曲部(35),所述彎曲部(35)在嵌接位置上抵靠在作為端止擋起作用的而且對所述制轉爪桿(8)超出嵌接位置的運動加以界定的引導軸(32)上。
9.根據權利要求3至8之一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轉爪桿(8)的能樞轉地裝設在所述連接元件(13)上的關聯區段(14)從嵌接位置朝向釋放位置方向的運動是呈弓形的運動。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機動車門鎖(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轉爪桿(8)的在嵌接位置上與所述轉動式鎖舌(5)處在嵌接狀態的卡位區段(9)借助引導元件(16)和/或者裝設在所述制轉爪桿(8)上的控制銷(19)得到運動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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