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產生發光帶的發光裝置以及機動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313593.8 | 申請日: | 2012-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801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0 |
| 發明(設計)人: | M·普法伊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奧迪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8/00;B60Q3/00;F21W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牛曉玲 |
| 地址: | 德國因戈***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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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生發 光帶 發光 裝置 以及 機動車 | ||
1.一種用于沿給定路段產生發光帶的發光裝置(10),其中第一光源(32)的光能沿所述路段的第一部段(46)利用第一光導體(16)一直分布到該第一光導體的端部區域(43),第二光源(52)的光能沿所述路段的第二部段(50)利用第二光導體(18)一直分布到該第二光導體的端部區域(56),在此這兩個端部區域(42、56)沿所述路段并排地設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導體的所述的兩個端部區域在所述路段的走向(K)上支承成能相對運動。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發光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光源(32、52)的光能在所述路段的相反走向上在相應的光導體(16、18)中導引。
4.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光導體(16、18)設置在至少局部透光的接納裝置(64)中,所述接納裝置沿所述兩個部段(46、50)延伸,在此光導體(16、18)能夠相對于所述接納裝置(56)在所述路段的走向(K)上相對運動。
5.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導體(16至22)中的一個在其端部區域(40、56)中具有彎曲的形狀。
6.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光導體在其端部區域中相互插接。
7.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10),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第一光導體(16至24)L形地構成,用于將所述第一光源(30、32)的光耦入第一光導體(16)中的耦入區(28、32)設置在L形的彎部(24)中。
8.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發光裝置(10),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光導體(16至24)中,另一光源(30)的光能沿所述路段的第三部段(44)一直分布到第一光導體(16)的另一端部區域(40)。
9.一種機動車,具有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至少一個發光裝置(10)。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由所述至少一個發光裝置包圍一能封閉的開口(12)。
11.如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發光裝置(10)設置在用于活動車頂的座架中。
12.如權利要求9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機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發光裝置(10)的光源(30、32、52、74)設置在待照明路段的相應拐角區域(38)中,而端部區域(42、40、56)設置在所述路段的直線部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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