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系高嶺土氣態懸浮煅燒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311548.9 | 申請日: | 2012-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9563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8 |
| 發明(設計)人: | 王云;孫留根;黃海輝;常耀超;李云;徐曉輝;袁朝新;何國華;梅玉偉;靳冉公;李大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礦冶研究總院 |
| 主分類號: | C01B33/40 | 分類號: | C01B33/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凱特來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鄭立明;陳亮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豐臺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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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系 高嶺土 氣態 懸浮 煅燒 方法 | ||
1.一種煤系高嶺土氣態懸浮煅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將煤系高嶺土的原礦物料經破碎磨礦處理后,送入噴霧干燥塔脫水,并將噴霧干燥后的物料給料到爐外換熱分解系統處理;
將處理后的物料給料入氣態懸浮焙燒爐內呈劇烈流態化進行快速煅燒;其中,流化速度為8-40m/s,焙燒爐內流速約0.5-10m/s,且根據產品要求煅燒溫度控制在600-1400℃;
將快速煅燒后的物料經旋風氣固分離后,由回料器控制返回所述氣態懸浮焙燒爐內的物料比例,調節物料在所述氣態懸浮焙燒爐內總的停留時間以控制產品的煅燒質量;
將煅燒完成后的物料通過爐外再燒換熱系統進一步增白處理后送入產品倉。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系高嶺土氣態懸浮煅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產品需要破碎磨礦處理后的物料粒度控制在400目到7000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系高嶺土氣態懸浮煅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態懸浮焙燒爐通過燃氣燃燒器補充外加熱源,且空氣經換熱后從爐底鼓入,爐體中部設置有空氣鼓入管道和天然氣鼓入管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系高嶺土氣態懸浮煅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態懸浮焙燒爐的上端頂部設有事故泄壓口,爐底不設置布風板和風帽;
且該氣態懸浮焙燒爐從外層到內層依次由鋼殼,保溫隔熱材料,耐火磚組成,其爐體上部截面積大于下部截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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