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燈除霧系統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72592.3 | 申請日: | 2012-07-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883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1 |
| 發明(設計)人: | 劉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31/03 | 分類號: | F21V31/03;F21W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關文魁 |
| 地址: | 241006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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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燈 系統 汽車 | ||
1.一種車燈除霧系統,其安裝在整車(10)內,所述整車(10)包括車燈(15),所述車燈(15)包括至少一個進氣槽(152)及至少一個排氣孔(154);其特制在于:
所述車燈除霧系統包括通風柵格(3)、散熱風扇(4)、除霧風管(5)及車燈內導流區域(7);
所述通風柵格(3)和散熱風扇(4)都安裝在整車(10)上,且所述散熱風扇(4)面向所述通風柵格(3);
所述車燈內導流區域(7)為所述車燈(15)的前部區域在所述進氣槽(152)和所述排氣孔(154)之間形成的空腔;
所述除霧風管(5)的兩端分別連接所述散熱風扇(4)和所述進氣槽(15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槽(152)內安裝設有一個進氣管(6),所述進氣管(6)包括與所述除霧風管(5)連接的進氣口(61)及一個容置于所述車燈內導流區域(7)內的出氣口(63),所述進氣口(61)處安裝有透氣布(65)。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口(61)處安裝有一個透氣蓋(67),所述透氣布(65)安裝在所述透氣蓋(67)內。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孔(154)內安裝有一個排氣組件(8),所述排氣組件(8)包括安裝在所述排氣孔(154)內的本體(81)、安裝在所述本體(81)上的透氣帽(83)及安裝在所述透氣帽(83)內的透氣海綿(85)。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81)包括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本體(81)設有一個貫通所述第一端和所述第二端的透氣孔(817),所述透氣孔(817)的有效排氣面積與所述進氣口61的有效進氣面積保持一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81)的第一端的外周凸起形成一個安裝凸圈(811),所述安裝凸圈(811)上凸設一個沿著所述本體(81)的軸向向本體(81)的第二端延伸的擋水肋板(813),且所述擋水肋板(813)和所述本體(81)的外周面之間形成一個安置所述透氣帽(83)及所述透氣海綿(85)的安裝空間(815)。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氣孔(817)的截面呈D形,所述本體(81)呈中空的筒狀,所述本體(81)沿著軸向設有一個切開(812),且所述本體(81)的中空的部位沿著軸向設有一個隔板(814),所述隔板(814)和所述本體(81)的周壁一起圍成所述透氣孔(817)。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燈(15)包括燈罩(153)、飾圈上翻邊(155)及飾圈下翻邊(157),所述車燈內導流區域(7)由所述燈罩(153)、所述飾圈上翻邊(155)及所述飾圈下翻邊(157)共同圍成,所述飾圈下翻邊(157)的面向所述燈罩(153)的端面與所述燈罩(153)之間的間隙為6mm以上;所述飾圈上翻邊(155)的面向所述燈罩(153)的端面與所述燈罩(153)之間的間隙為2mm以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燈(15)還固定有一個擋風板(19),所述擋風板(19)位于所述車燈(15)和所述進氣槽(152)之間。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權利要求9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車燈除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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