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為電動車輛充電和對車輛內室進行空氣調節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250300.6 | 申請日: | 2012-07-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8704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1-23 |
| 發明(設計)人: | N·斯瑪依洛維奇;A·邁耶林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馬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B60L11/18;H02J7/00;G05B15/0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鄧斐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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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充電 內室 進行 空氣調節 方法 | ||
1.一種用于為與電能供應系統耦接的具有電蓄能器(10)的電動車輛充電和用于借助電空調裝置對車輛內室進行停車空氣調節的方法,其中,從所述電能供應系統接收電能,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電蓄能器(10)充電(150)至最低充電狀態;以及
-在達到蓄能器(10)的最低充電狀態以后,
-對內室進行空氣調節(330),使得在設定的開車時刻(AZ)達到內室的預定的空氣調節狀態,并且
-利用為達到所述空氣調節狀態不需要的多余的能量對蓄能器(10)朝目標充電狀態充電(330)。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附加的方法步驟:
-在達到蓄能器(10)的最低充電狀態以后,檢驗(300)直至設定的開車時刻(AZ)的持續時間是否已達到或低于一個確定的持續時間閾值(Δt),
其中,在該情況下開始對內室進行空氣調節。
3.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對內室進行空氣調節的過程中至少有時利用不需要的多余的能量同時并行地對蓄能器(10)充電。
4.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將來自蓄能器的能量用于對內室進行空氣調節,從而使蓄能器放電。
5.按照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檢驗:經由能量供應系統為內室的空氣調節所提供的功率(P電網)是否足夠在設定的開車時刻(AZ)確保內室的空氣調節狀態。
6.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還包括步驟:
-將蓄能器(10)的溫度直至設定的開車時刻降到(230;190)一個這樣的溫度,使得在設定的行駛過程中不必激活對蓄能器的冷卻。
7.按照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設定的開車時刻的溫度比一上限溫度低至少5℃,特別是低一個在7°至22°的范圍內的數值,在該上限溫度或超過該上限溫度時在行駛過程中應激活對蓄能器(10)的冷卻。
8.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能夠可變地調節最低充電狀態或與此相關的充電狀態,特別是通過使用者輸入或由車輛自動地選擇,特別是通過分析行車歷史或根據關于即將進行的行駛的信息。
9.按照上述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在設定的開車時刻(AZ)過去以后不啟用車輛,則在一段確定的追隨持續時間內對內室繼續進行空氣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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