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辛伐他汀銨鹽中間體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86852.5 | 申請日: | 2008-05-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902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9-26 |
| 發明(設計)人: | 卞紅平;周后元;應瑞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07D319/06 | 分類號: | C07D319/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2 | 代理人: | 鐘華;王衛彬 |
| 地址: | 200040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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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辛伐他汀 銨鹽 中間體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如式Ⅳ所示的中間體;
式Ⅳ
其中,R為甲基或乙基。
2.如權利要求1所示的如式Ⅳ所示的中間體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在惰性氣體保護下,在惰性有機溶劑或吡啶中,在堿的催化下,將如式Ⅰ所示的中間體和如式Ⅴ所示的2,2-二甲基丁酰氯進行反應即可;
其中,R為甲基或乙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如式Ⅴ所示的2,2-二甲基丁酰氯的用量為如式Ⅰ所示的中間體摩爾量的4~8倍。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堿為吡啶、4-二甲氨基吡啶、三乙胺和二甲苯胺中的一種或多種;使用惰性有機溶劑時,所述的堿的用量為如式Ⅰ所示的中間體摩爾量的1.2~1.5倍;使用吡啶作溶劑時,堿的用量為如式Ⅰ所示的中間體摩爾量的10~20%。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應的溫度為40~50℃。
6.一種如式Ⅰ所示的中間體;
式Ⅰ
其中,R為甲基或乙基。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如式Ⅰ所示的中間體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惰性氣體保護下,在惰性有機溶劑中,在酸催化劑的作用下,將如式Ⅱ所示的二醇內酯和如式Ⅲ所示的原甲酸酯衍生物進行反應;
其中,R為甲基或乙基。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先將如式Ⅱ所示的二醇內酯與甲醇或乙醇進行反應,之后再加入如式Ⅲ所示的原甲酸酯衍生物進行反應;加入甲醇時,后續反應加入原甲酸酯三甲酯;加入乙醇時,后續反應加入原甲酸酯三乙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甲醇或乙醇的用量為如式Ⅱ所示的二醇內酯摩爾量的1~2倍。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如式Ⅱ所示的二醇內酯與甲醇或乙醇進行反應的時間以HPLC檢測反應物和產物的量恒定為止;所述的加入如式Ⅲ所示的原甲酸酯衍生物進行反應的時間以檢測反應物消耗完為止。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如式Ⅱ所示的二醇內酯與甲醇或乙醇進行反應的溫度為0~30℃;所述的加入如式Ⅲ所示的原甲酸酯衍生物進行反應的溫度為0~5℃。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酸催化劑為氯化氫、對甲苯磺酸和甲磺酸中的一種或多種;所述的酸催化劑的用量為如式Ⅱ所示的二醇內酯摩爾量的10~20%。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應的溫度為0~5℃。
14.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如式Ⅱ所示的二醇內酯和如式Ⅲ所示的原甲酸酯衍生物的用量為摩爾比1∶3~1∶5。
15.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如式Ⅲ所示的原甲酸酯衍生物的加入方式為滴加。
16.如權利要求2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反應的時間以檢測反應物消耗完為止。
17.如權利要求2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惰性氣體為氮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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