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煞車裝置及具有煞車裝置的幼童載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73735.5 | 申請日: | 2012-05-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4487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2-18 |
| 發明(設計)人: | 張小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明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B9/08 | 分類號: | B62B9/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泰吉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55 | 代理人: | 張雅軍 |
| 地址: | 中國香港中環永***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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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煞車 裝置 具有 幼童 | ||
1.一種煞車裝置,該煞車裝置設置于幼童載具上,該幼童載具包括一框架與多個車輪組,每一車輪組經由一輪心軸連接至該框架且具有一同軸旋轉的煞車轂,該煞車轂的表面界定多個徑向排列的煞車部,該煞車裝置設置于該幼童載具的該框架與所述車輪組間,其特征在于,該煞車裝置包含:
一輪座,連接于該框架,包括一座殼,該座殼的一側壁上設置有一第一滑動槽及一通孔,且該輪心軸穿設于該輪座;
一操作件,樞接至該輪座,包括一殼體,該殼體的一側壁上設置一第一定位孔及一第二滑動槽;
一制動件,貫穿該第一滑動槽與該第二滑動槽,借由該操作件的轉動可使該制動件在該煞車轂的其中一煞車部的一煞車位置或遠離該煞車轂的煞車部的一解煞位置間位移;以及
一定位組件,包括一設置于該通孔內的定位塊與一向該定位塊呈偏壓的彈性件,該第一定位孔隨著該操作件的轉動移動至與該通孔相對應處,且該定位塊于該制動件移動至對應一解煞位置時與該第一定位孔接合,或者,于該制動件移動至對應一煞車位置時與該第一定位孔接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滑動槽呈長條形延伸在該座殼的一側壁上,且具有一第一端與一第二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滑動槽相對于該第一滑動槽呈一傾斜角度延伸于該操作件的殼體上,且具有一第一端與一第二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滑動槽與第二滑動槽各自的第一端界定一與該制動件協作的解煞位置,該第一滑動槽與第二滑動槽各自的第二端界定一與該制動件協作的煞車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制動件朝該煞車位置移動時,該制動件由該第一滑動槽及該第二滑動槽的各自的該第一端朝各自的該第二端滑動,當該制動件朝解煞位置移動時,該制動件由該第一滑動槽及該第二滑動槽的各自的該第二端朝各自的該第一端滑動。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操作件借由一樞轉軸樞接在該輪座上,該操作件的殼體還具有貫穿一側壁的一第二定位孔,該第一定位孔至該操作件的樞轉軸的距離與該第二定位孔至該操作件的樞轉軸的距離相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操作件上的該第一定位孔與該輪座上的該通孔相對應時,該制動件處于該解煞位置,而當該操作件上的該第二定位孔與該輪座上的該通孔相對應時,該制動件處于該煞車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定位塊接合于該第二定位孔時,該制動件處于該解煞位置;該定位塊接合于該第一定位孔時,該制動件處于該煞車位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定位塊具有一凸端,當該制動件移動至對應一解煞位置時該凸端凸伸接合于該操作件的殼體的第一定位孔內,或者,當該制動件移動至對應一煞車位置時該凸端凸伸接合于該操作件的殼體的第一定位孔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滑動槽設置在該座殼的兩相對側壁上,該第二滑動槽設置在該殼體的兩相對側壁上。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制動件呈一桿形,該制動件的兩端部貫穿該輪座的座殼與該操作件的殼體。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當該操作件相對該輪座轉動時,該定位塊的一側抵接于該彈性件,另一側抵接于該操作件的殼體內側。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煞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煞車轂的表面包括多條相間隔的輻條,各煞車部位于對應的兩兩相鄰輻條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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