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操作機動車的翻轉組件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58503.2 | 申請日: | 2012-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8775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1 |
| 發明(設計)人: | J·埃格林;D·黑爾米希;K·迪內 | 申請(專利權)人: | 博澤汽車零件哈爾施塔特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47/00 | 分類號: | E05B47/00;E05B65/12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肖日松;楊國治 |
| 地址: | 德國哈***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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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操作 機動車 翻轉 組件 方法 | ||
1.一種用于操作機動車的翻轉組件(1)的方法,其中,所述翻轉組件(1)具有翻轉翼(2)、機動車鎖(3)和控制組件(4),其中,所述機動車鎖(3)在鎖止狀態中與鎖止楔(5)等處于固定的接合中而在釋放狀態中釋放所述鎖止楔(5)等,其中,所述機動車鎖(3)通過所述翻轉翼(2)在閉合方向上的調節被帶到與所述鎖止楔(5)等相接合且在此必要時被帶到鎖止狀態中,且其中所述機動車鎖(3)由所述控制組件(4)觸發地在電動的釋放過程中借助于開啟驅動器(6)被從鎖止狀態帶到釋放狀態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鎖(3)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在再鎖程序中被這樣控制,使得再度的鎖止狀態即再鎖狀態在所述釋放過程之后的規定的再鎖時間間隔(R)內被避免或消除,并且在再鎖監控中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來監控是否在所述釋放過程之后的所述規定的再鎖時間間隔(R)內出現再鎖征兆、尤其再鎖狀態且然后所述再鎖程序才被觸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設置有與所述翻轉翼(2)相關聯的翻轉驅動器(8),其中,尤其通過規定的用戶動作由所述控制組件(4)觸發在開啟方向上的電動的開啟過程和/或在閉合方向上的電動的閉合過程,即電動的開啟過程始終在電動的釋放過程之前發生且所述再鎖程序這樣設計,使得在探測再鎖狀態的情況下所述機動車鎖(3)與所述鎖止楔(5)等的固定的接合在所述開啟過程期間被避免或解除。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再鎖程序中另外的電動的釋放過程被觸發。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再鎖程序中所述機動車鎖(3)借助于所述控制組件(4)在規定的釋放時間間隔上或直至達到規定的翻轉偏轉被控制到所述釋放狀態中,優選地,所述釋放時間間隔為至少2s、優選地至少3s。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再鎖時間間隔(R)的寬度小于5s、優選地小于3s,并且/或者用于探測再鎖狀態的再鎖監控從釋放過程出發延伸經過監控時間間隔(U),其寬度小于所述再鎖時間間隔(R)的寬度的三倍、優選地小于其兩倍。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再鎖監控期間,所述控制組件(4)在探測鎖狀態時的采樣率為至少10Hz、優選地至少100Hz、進一步優選地至少200Hz。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鎖(3)具有鎖銷(9)和與所述鎖銷(9)相關聯的掣子(10),所述鎖銷(9)在所述釋放狀態中處于開啟位置中而在所述鎖止狀態中處于預鎖止位置中或處于主鎖止位置中,所述掣子(10)能夠帶到沉下的位置中,在其中其將所述鎖銷(9)保持在所述預鎖止位置中或在所述主鎖止位置中,且借助于所述開啟驅動器(6)能夠帶到提高的位置中,在其中其釋放所述鎖銷(9),優選地,傳感器組件(12)設置用于探測所述鎖狀態,進一步優選地,所述傳感器組件(12)用于探測所述鎖銷(9)和/或所述掣子(10)的位置,進一步優選地,所述控制組件(4)在所述再鎖監控中監控所述鎖銷(9)和/或所述掣子(10)的位置,優選地,所述鎖銷(9)從所述開啟位置在閉合方向上的調節被定義為再鎖征兆。
8.一種用于機動車的翻轉組件(1)的控制組件,其中,所述翻轉組件(1)具有翻轉翼(2)、機動車鎖(3)和控制組件(4),其中,所述機動車鎖(3)在鎖止狀態中與鎖止楔(5)等處于固定的接合中而在釋放狀態中釋放所述鎖止楔(5)等,其中,所述機動車鎖(3)通過所述翻轉翼(2)在閉合方向上的調節能夠帶到與所述鎖止楔(5)等相接合且在此必要時能夠帶到鎖止狀態中,且其中所述機動車鎖(3)由所述控制組件(4)觸發地在電動的釋放過程中借助于開啟驅動器(6)能夠從鎖止狀態帶到釋放狀態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組件(4)在再鎖程序中這樣控制所述機動車鎖(3),使得再度的鎖止狀態、再鎖狀態在所述釋放過程之后的規定的再鎖時間間隔(R)內被避免或消除,并且所述控制組件(4)在再鎖監控中監控是否在所述釋放過程之后的所述規定的再鎖時間間隔(R)內出現再鎖征兆、尤其再鎖狀態且然后所述再鎖程序才被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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