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降壓控制部件的增壓烹飪家用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54808.6 | 申請日: | 2012-05-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839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1-21 |
| 發明(設計)人: | 菲利普·魯薩爾;米歇爾·卡爾蒂尼 | 申請(專利權)人: | SEB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8 | 分類號: | A47J2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萬慧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1 | 代理人: | 白華勝;張一軍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法國;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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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降壓 控制 部件 增壓 烹飪 家用 設備 | ||
1.一種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所述設備(1)包括箱(2)和用于嵌裝在所述箱(2)上以形成烹飪腔的蓋(11)、以及布置在所述蓋(11)上用于對所述腔的內部壓力進行調節的壓力調節部件,所述壓力調節部件包括基座(15)和調節閥(17),所述調節閥(17)允許建立所述腔的內部蒸汽朝所述設備(1)外部的泄流,所述蓋(11)包括通過提升所述閥(17)進行壓力釋放的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在閑置位置和降壓位置之間是可動的,在所述閑置位置,所述閥(17)自由放置在所述基座(15)上,在所述降壓位置,所述閥(17)被提升用于打開泄放管(16),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蓋(11)與所述箱(2)脫離以便于對所述蓋進行清洗時,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可從所述蓋(11)上拆卸,并且所述箱(2)包括止擋(10),當所述蓋(11)嵌裝在所述箱(2)上時,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在所述降壓位置抵靠所述止擋(1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是平移可動的。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當所述蓋(11)與所述箱(2)脫離以允許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與所述蓋脫開時,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在拆開位置、在降壓位置以外是平移可動的。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蓋(11)包括手柄(13),并且所述蓋(11)包括引導機構(24、25),所述引導機構(24、25)用于將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引導到所述手柄(13)內。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蓋(11)包括引導機構(27、28),所述引導機構(27、28)用于將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20)引導到所述基座(15)內。
6.根據權利要求4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用于將所述控制部件(20)引導到所述手柄(13)內的所述引導機構是由與所述控制部件(20)連成一體的榫頭(24)和與所述手柄(13)連成一體的榫孔(25)形成的。
7.根據權利要求5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用于將所述控制部件(20)引導到所述基座(15)內的所述引導機構是由布置在所述基座(15)內的溝槽(28)和布置在所述控制部件(20)的長方形開口(29)內的肋(27)形成的。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只有當所述蓋與所述箱脫離時,所述壓力釋放控制部件才能從所述蓋上拆卸。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食物增壓烹飪家用設備(1),其特征在于,所述家用設備是帶有檢查孔的壓力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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