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光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110378.8 | 申請日: | 2012-04-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383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7 |
| 發明(設計)人: | 陳怡名;謝明勛;許嘉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L33/38 | 分類號: | H01L33/3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小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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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光 裝置 | ||
1.一發光裝置包含:
第一電極;
發光疊層,位于該第一電極之上,包含主動層;
第一接觸層,位于該發光疊層之上,其中該第一接觸層包含第一接觸鏈與多個第一接觸線與該第一接觸鏈連接;
第一導電柱,位于該發光疊層之中且電連接該第一電極與該第一接觸層;以及
保護層,介于該第一導電柱與該發光疊層之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兩相鄰的第一接觸線之間的距離介于3微米與10微米之間。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該第一接觸層還包含第二接觸鏈,連接于該多個第一接觸線未與該第一接觸鏈接觸的部分,其中該第一接觸鏈的寬度大于該第二接觸鏈的寬度。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該發光疊層被該多個第一接觸線所占據的面積比例是4%至3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該多個第一接觸線自該第一接觸鏈向該發光疊層的邊界延伸。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其中該第一接觸層還包含:
第二接觸鏈,與該第一接觸鏈分離;以及
多個第二接觸線,與該第二接觸鏈接觸且與該多個第一接觸線分離。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第一導電柱與該第一電極及該第一接觸層接觸。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還包含:
反射層,位于該發光疊層與該第一電極之間;
第一導電層,位于該發光疊層與該反射層之間,包含多個接觸部;以及
第二導電層,位于該反射層與該第一導電層之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第二導電層包含多個通道,其中該第一導電層經由該多個通道與該反射層接觸。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接觸部的形狀選自由三角形、矩形、平形四邊形與圓形所構成的群組。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圓形的直徑是6微米至10微米。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發光元件,其中該多個接觸部的面積相對于主動層的上表面面積的比例是0.5%至6%。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還包含:
絕緣層,位于該第一電極之下;以及
第二電極,位于該絕緣層之下,其中該第二電極與該第一電極部分重疊。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發光裝置,還包含:
通孔,位于該絕緣層之中;以及
第二導電柱,通過該通孔電連接該第二電極與該發光疊層。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光裝置,還包含:
第二電極,位于該發光疊層之下;以及
絕緣層,位于該第二電極之下,其中該第一電極的一部分與該第二電極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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