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及其制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97781.1 | 申請日: | 2012-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998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03 |
| 發明(設計)人: | 陳盈同;陳偉恩 | 申請(專利權)人: | 陳盈同;陳偉恩 |
| 主分類號: | B24D18/00 | 分類號: | B24D18/00;B24D11/00;B23D61/18;B24D3/00;C09K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商泰律師事務所 11255 | 代理人: | 毛燕生 |
| 地址: | 中國臺灣桃***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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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產品 及其 制法 | ||
1.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包括:
多個磨粒,所述磨粒的表面結合一層納米金屬氧化物層;一高分子聚合物;其中所述多個結合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磨粒混合所述高分子聚合物形成一散熱膏、或所述多個結合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磨粒混合所述高分子聚合物附著在一基體的至少一側表面且所述多個結合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磨粒的一部分突出所述高分子聚合物其中之一,是由所述納米金屬氧化物層增加所述磨粒與所述高分子聚合物的結合強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系由含有納米氧化鈦、納米氧化鋁、納米氧化硅或納米氧化鋅中至少一者構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厚度為30納米-500納米。
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磨粒的表面與所述納米金屬氧化物層之間具有一層由金屬層構成的中間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多個磨粒包括天然鉆石、人造鉆石、立方氧化硼、碳化硅、三氧化二鋁或氧化構成的超硬磨粒中至少一者;構成所述金屬為鈦、鎢、鉻、鉬、釩或硅中之一者;所述分子聚合物系由熱塑性高分子材料、熱固性高分子材料或彈性高分子材料中之一者構成的;所述基體為砂紙、修整器、線鋸或砂輪中之一的基體。
6.根據權利要求1、2、3、4或5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磨粒為天然鉆石或人造鉆石中之一者;所述中間層進一步具有一金屬碳化物層;所述金屬碳化物層介于所述天然鉆石或人造鉆石中之一與所述金屬層之間;所述金屬碳化物層的金屬碳化物為碳化鈦、碳化鎢、碳化鉻、碳化釩或碳化硅中之一者。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其特征在于,其中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厚度為50nm-200nm;金屬層的厚度為0.1μm-2μm;所述金屬層為鈦;所述金屬碳化物層的厚度為0.01μm-0.5μm;所述金屬碳化物層的金屬碳化物為碳化鈦。
8.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1;使磨粒的表面附著一層納米金屬氧化物層;
步驟2;使多個附著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磨粒與高分子聚合物混合。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步驟1中是利用化學氣相沉積法或溶膠凝膠法中之一者將所述奈米金屬氧化物層附著于磨粒的整個表面;所述納米金屬氧化物層是由含有納米氧化鈦、納米氧化鋁、納米氧化鈦或納米氧化鋅中至少一者構成的。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其所述化學氣相沉積法是由原子層沉積法將所述納米金氧化物層附著于所述磨粒的整個表面;所述溶膠凝膠法是由浸漬拉提法、沉降法、旋轉涂布法、噴霧法、涂刷法或沾濕法之一者將所述納米金屬氧物層附著于所述磨粒的整個表面;所述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厚度為30納米-500納米。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的制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之前進一步包括如下步驟;以熱蒸鍍的方式使金屬涂布于磨粒的表面形成一層由金屬層構成的中間層。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的制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金屬層的金屬為由鈦、鎢、鉻、鉬、釩或硅中之一構成,所述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厚度為50納米-200納米。
13.根據權利要求8、9、10、11或12所述的一種具有磨粒的產品的制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之后包括如下步驟:步驟3使多個附著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磨粒后的高分子聚合物附著在一基體的至少一側表面;所述多個附著納米金屬氧化物層的磨粒的一部分突出所述高分子聚合物;
其中所述基體為砂紙、修整器、線鋸或砂輪中之一的基體;所述多個磨粒包括天然鉆石、人造鉆石、立方氮化硼、碳化硅、三氧化二鋁或氧化鈰構成的超硬磨粒中至少一者;所述高分子聚合物是由熱塑性高分子材料、熱固性高分子材料或彈性高分子材料之一者構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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