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跨坐型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91436.7 | 申請日: | 2012-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592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23 |
| 發明(設計)人: | 張仲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雅馬哈發動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J6/02 | 分類號: | B62J6/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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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跨坐 車輛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跨坐型車輛,特別涉及跨坐型車輛的位置燈布置構造者。
背景技術
一般而言,跨坐型車輛在其前部的前車殼或車頭,設置有在夜間或天色昏暗行車時用以照亮前方的車燈、以及顯示車輛行車時的轉彎方向的方向燈。此外,還設置有告知他人車輛的存在的位置燈。而在頭燈未點亮的情形時,通過跨坐型車輛的位置燈點亮,對向來車或在前方行駛中的車輛的駕駛人、或行人等,還可通過位置燈的光,掌握到跨坐型車輛的存在。
關于頭燈與位置燈的布置,有頭燈布置于車頭,而位置燈布置于前車殼的構成。另一方面,為了能使頭燈大型化等的原因,還有將頭燈布置于前車殼,同時位置燈還布置于前車殼者。
在前車殼布置頭燈與位置燈,則頭燈與位置燈將更為接近。
發明所欲解決的問題
在先前的頭燈與位置燈雙方均布置于前車殼的跨坐型車輛中,僅有位置燈點亮的情形時的被視認性有被充分地考慮到。然而,在位置燈與頭燈一起點亮的情形時的位置燈的被視認性(即,與頭燈的識別性),則未被充分地考慮。這是因為在頭燈與位置燈一起點亮的情形時,即使位置燈與頭燈的識別性不高,跨坐型車輛整體的被視認性也能充分確保。因此,導致識別頭燈與位置燈的必要性未能被意識到,造成先前的跨坐型車輛中,與頭燈一起點亮的位置燈的被視認性不高。而跨坐型車輛的位置燈與頭燈一起點亮的情形時位置燈的識別性不高,一般認為是因為位置燈與頭燈均布置于前車殼的情形時,光量與位置燈多的頭燈的光相比較容易進入他人的眼睛內。
在頭燈與位置燈均布置于前車殼的跨坐型車輛中,為了要提高頭燈與位置燈同時點亮時的位置燈的被視認性,可考慮盡量將頭燈與位置燈分離而布置的方法。然而,關于跨坐型車輛,簡潔小型化的要求很高,因此能布置的空間少。如為了使位置燈與頭燈一起點亮時的識別性變得更好而僅單純地將頭燈與位置燈分離布置的話,將使跨坐型車輛的車輛前部大型化,此就設計上而言并不佳。因此,想要一邊實現跨坐型車輛的簡潔小型化,同時提高頭燈與位置燈的識別性,并非易事。
關于提升位置燈的被視認性者,有如專利文獻1的日本特開2009-181913號申請案。專利文獻1中,通過將布置于車燈光源的正下方的位置燈光源相對于車燈光源向車輛的左右方向錯開,而欲實現抑制上下尺寸的增大,同時可提升位置燈的識別性。
圖12是顯示先前的頭燈單元230的前視圖。具體來說,如圖12所示,專利文獻1的構成,是在單一的殼體231內收納了車燈和位置燈而構成車燈單元230,并于車燈光源240的反射器243的下方朝向車寬方向的左右方偏位的位置處設置左右一對位置燈光源260和其反射器261。此外,圖12所示的構成中,方向燈250和其反射器251布置于頭燈單元230內。
然而,上述專利文獻1的構成中雖然將位置燈光源260從車燈光源的正下方朝向車輛的左右方向偏位而布置,其中仍舊存在簡潔小型化和識別性兩者均不足的問題。
具體來說,由于位置燈光源260位于車燈光源240的反射器243的下方,因此造成車燈單元230在上下方向上大型化。此外,其位置燈光源260雖然有偏位,但由于位置燈光源260與車燈光源240位于殼體231內,因此光是從一體成形的單一的透鏡234射出,且車燈反射器243與位置燈反射器261在上下方向上大部份重疊,以致造成位置燈光源所射出的光容易被車燈光源所射出的光干擾,以致無法成為可將與車燈的識別性均提升到較佳程度的構成。
發明內容
本發明是有鑒于上述情形而完成者,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兼顧車燈與位置燈與的簡潔小型化,進而追求車輛前部的簡潔小型化,和位置燈的被視認性的跨坐型車輛。并且,根據本發明,即可通過位置燈使跨坐型車輛的大概的車寬為周圍的人所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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