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優選位于底部的后腳上且鎖扣在靠背后主管上的安全帶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83240.3 | 申請日: | 2012-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1773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0 |
| 發明(設計)人: | 羅蘭·尤比萊克;約翰·德姆爾;謝爾蓋·舒斯特杰伍 | 申請(專利權)人: | 格拉默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N2/68 | 分類號: | B60N2/68;B60R22/26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 |
| 地址: | 德國安貝格喬治-***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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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優選 位于 底部 后腳 背后 主管 安全帶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一方面涉及一種設有座位部件、靠背、帶約束系統和用于支撐所述座位部件及所述靠背的支撐結構的車輛座椅。
背景技術
其中所述帶約束系統包括一種帶反轉裝置與一種帶鎖,且在其中所述帶反轉裝置位于所述靠背的上角區域,而所述帶鎖位于所述座位部件的座位區域。
本發明另一方面涉及一種設有座位部件、靠背與帶約束系統的車輛座椅,其中所述帶約束系統包括帶反轉裝置與帶鎖,并在其中所述帶反轉裝置位于所述靠背的上角區域,而所述帶鎖位于所述座位部件的座位區域。
現有技術中的傳統形式的座椅已眾所周知。特別是在像拖拉機或類似車輛的機動車輛或實用機動車輛中,為了能夠達到這些車輛嚴苛的使用條件要求,其車輛座椅會制造的很堅固耐用。然而一般來說,即使是在這種類型的車輛中,也有整體上減輕重量的需求。
發明內容
在此方面,本發明的目的是在不影響涉及舒適性和/或安全性的情況下,將所述傳統類型的車輛座椅設計地能減輕重量。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發明目的可以通過如下一種車輛座椅來達到,該種車輛座椅,設有座位部件、靠背、帶約束系統與用于支撐所述座位部件及所述靠背的支撐結構,其中所述帶約束系統包括一種帶反轉裝置與一種帶鎖,且其中所述帶反轉裝置位于所述靠背的上角區域,而所述帶鎖位于所述座位部件的座位區域,所述車輛座椅的特征在于:所述支撐結構具有一種設有大體上垂直延伸的主力支架的不對稱框架,其中在所述支撐結構的上側所述主力支架會合在所述連接區,而在所述支撐結構的下面所述主力支架中的第一主力支架作為一種被向前導向到所述支撐結構前腳的推力支架被設置在所述向著連接區的側面,所述主力支架中的第二主力支架作為一種在后部被導向到所述支撐結構第一后腳的拉力支架被設置在向著所述連接區的側面,而所述主力支架中的第三主力支架作為一種在后部被導向到所述支撐結構另一后腳的拉力/推力支架被設置,其中所述帶鎖的一種鎖扣裝置被設置在所述第三主力支架的下部三分之一處或下部四分之一處。
由于基本上僅主力支架中的前主力支架要能在特別發生碰撞事故時適應作用在車輛座椅上的力而制的特別穩定,根據本發明此三主力支架的導向結果是車輛座椅的支撐結構能被設計的重量很輕。
由于根據本發明的框架設計,特別是在連接區側面上的后主力支架以有利的方式能制地不那么穩定,以使僅憑此點就可達到車輛座椅減輕重量的滿意效果。
此外,因為類似第二主力支架,第三主力支架特別是在碰撞的情況下也比此處向前導向的主力支架所受的嚴重應力小,所以其也能相對于第一主力支架被設計的減輕重量。
此外,如果帶鎖的鎖扣設置在所述第三主力支架的下部三分之一處或下部四分之一處,特別是盡可能地靠近支撐框架的下面,處于帶鎖鎖扣與其上設有支撐結構的車體組件之間的杠桿路徑銳減,在發生碰撞時作用在支撐結構上的時間可因此而有利地減少。作用時間也可以相應方式減少,因此車輛座椅能進一步制造的更輕一些。
如果特別考慮坐在車輛座椅上扣上安全帶的人的帶約束力,這種約束力僅以有利的方式很遠地從下面和/或從很遠的后部作用在車輛座椅上,因為所述帶鎖的鎖扣位置的原因,因此從鎖扣器件到支撐結構的力發生傳遞的位置也遠離支撐結構的下面或遠離其后部。
在這方面所述帶約束力也被分為分力更遠離車輛座椅的下面和/或其后部,以使由此而生的動量與作用在支撐結構上的動量能被減少,因此所處車輛座椅能夠進一步的減輕重量。
所述帶鎖的鎖扣最好從而位于支撐結構的底端,但由于位于車輛座椅裝配狀態的此底端通常被阻塞從而經常不能自由的適用于合適的鎖扣器件,所以其一般工作不好。
然而,應理解所述支撐結構可包括所有比此處所描述的主力支架需要制造地堅實度或質量更差些的其他結構支架。
在此例中的術語“支撐結構”描述了特別是承載座位部件與靠背及在本發明意義上能夠被緊固到車輛車體組件上的一種框架,從而通過所述支撐結構作用在車輛座椅上的力能被引入到車體組件上。
術語“上側”與“下面”在本發明的意義上分別描述的是關于所討論的車輛座椅與支撐結構。
應理解所述帶鎖的鎖扣能通過不同的鎖扣器件來實施。
如果帶鎖的鎖扣器件至少部分地具有車輛座椅的支撐結構,則作用在所述帶鎖上的力就能直接通過車輛座椅的實際支撐結構被引到車體組件上。在這方面車輛座椅的其他部件或組件就不再承載這些帶鎖的約束力,這樣它們就能在關于重量方面進行優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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