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81669.9 | 申請日: | 2012-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165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1 |
| 發明(設計)人: | 李賢德;吳俊豪;林昆賢;汪永強;朱二慶;楊衛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華星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49/06 | 分類號: | B65G49/06;B65G47/7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何青瓦;丁建春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光明新區公***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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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 取出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液晶顯示器領域,特別涉及一種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
背景技術
在液晶顯示器的制造工藝中,需要將玻璃基板從卡匣中移動到制程線上,并完成所需制造工藝。玻璃基板的厚度通常只有0.4-0.7mm,且通常較脆,因此在裝載或卸載玻璃基板的過程中需要對玻璃基板是否存在破損進行檢測。
目前,在裝載或卸載玻璃的過程中,當檢測發現玻璃基板碎片時,首先,將承載玻璃基板的卡匣搬至手動搬運車,接下來,根據碎片位置及損壞程度確定碎片取出方案。一般來說,需要將小回收箱置于鋪好的隔離板上,然后,在卡匣中用剪刀將玻璃基板碎片細化成小塊并將碎片一片一片裝入碎片回收箱中,接著,取出下一層玻璃基板,用碎片吸取裝置吸取掉落在下層玻璃基板上的細小碎片并用無塵布擦拭干凈,最后將便攜式小回收箱中的碎片一起倒入固定位置處的大回收箱中。
上述整個碎片處理過程所需人員多、處理耗時長、效率低,且因承載于卡匣中的玻璃基板之間的間距較小在用剪刀細化玻璃的過程中容易損壞玻璃基板碎片周圍的其他玻璃基板,造成二次破損。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以解決上述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可方便、快捷地取出承載于玻璃基板卡匣中的玻璃基板或大塊玻璃基板碎片。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用于取出玻璃基板卡匣中的玻璃基板或玻璃基板碎片。該取出裝置包括:機架;傳送裝置,包括支架和處于同一平面且沿支架的長度方向垂直且間隔設置于支架上的多個傳動桿;第一驅動元件,固定于機架上且與傳送裝置相連;其中,第一驅動元件沿第一水平方向驅動支架平移,以使傳動桿沿第一水平方向進入或移出玻璃基板卡匣,第一驅動元件進一步驅動傳動桿繞自身軸線轉動。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利用本發明的取出裝置可伸入玻璃基板卡匣中將玻璃基板或一次性將同一層的大塊的玻璃基板碎片運出,自動化程度高、耗時短、效率高,且不會對被取出玻璃基板或被取出的玻璃基板碎片周圍的玻璃基板造成二次破損。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的主視圖;
圖2是圖1所示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的俯視圖;
圖3是圖2中的區域A的放大圖;
圖4是圖1中的區域B的放大圖;
圖5是圖1所示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的自動夾持機構的主視圖;
圖6是圖4所示自動夾持機構的側視放大圖;
圖7是圖5所示的區域C的放大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說明。
請參照圖1至圖3,本發明實施例的玻璃基板的取出裝置100用于取出玻璃基板卡匣60中的玻璃基板70或玻璃基板碎片(未圖示),包括機架10、傳送裝置20、第一驅動元件30、承接元件40、自動夾持機構50、第二驅動元件(未圖示)和第三驅動元件(未圖示)。
機架10位于取出裝置100的底部,用于支撐取出裝置100的其他部件。本實施例中,機架10呈圓盤狀構造。為了便于搬運,還可以在機架10的底部裝上萬向腳輪(未圖示)。實際應用中,機架10還可以用別的機構代替。
第一驅動元件30固定于機架10上且與傳送裝置20相連。本實施例中,第一驅動元件30包括彈簧31和氣缸32。
傳送裝置20包括兩支架21、若干分別固定至兩支架21其中之一的傳動桿22和固定至傳動桿22的滾輪23。其中,兩支架21分別固定至第一驅動元件30兩側的氣缸32的端部且相對于第一驅動元件30對稱分布。傳動桿22與支架21垂直且所有傳動桿22均處于同一平面上,固定于同一支架21上的相鄰傳動桿22之間間隔一定距離。固定至同一支架21上的傳動桿22朝向另一支架21延伸。每一傳動桿22上都間隔固定有一對滾輪23,每個滾輪23均能夠與傳動桿22同步轉動。
支架21包括沿其長度方向設置的傳動軸24。傳動軸24上對應于每個傳動桿22的位置處都設有第一錐齒輪25。每個傳動桿22上對應于第一錐齒輪25的位置處設有與第一錐齒輪25垂直嚙合的第二錐齒輪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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