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滑板車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61994.9 | 申請日: | 2012-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588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9 |
| 發明(設計)人: | M·斯特羅皮亞納 | 申請(專利權)人: | 曼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3/00 | 分類號: | B62K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11276 | 代理人: | 劉云貴;韓龍 |
| 地址: | 意大利***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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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滑板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滑板車,其包括:主體部分,設置有供使用者置放腳部的平臺;前輪;轉向裝置,將所述前輪連接到所述主體部分上,使前輪可以繞基本上垂直于所述置放平臺的轉向軸轉動;后輪,連接到所述主體部分上。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上的滑板車既有小直徑輪子的,通常為10到12厘米,外面套設有聚氨酯;又有直徑較大輪子的,通常超過12厘米,外面套設有聚氨酯、橡膠、亦或輪胎,輪胎中可設有或也可不設有內胎。一般來說,具有小直徑輪子的滑板車更加穩定,而具有較大直徑輪子的滑板車運行的更加流暢,但操縱起來也更加困難。
發明內容
在這種背景下,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完全創新的滑板車,特別適合用于具有較大直徑輪子的滑板車,優選為超過15厘米。
本發明的上述目的可通過具有接下來的一個或多個權利要求中記載的特征的滑板車來實現。
權利要求構成了此處提出的涉及本發明的技術啟示的主要部分。
一種滑板車,包括:主體部分,設置有供使用者置放腳部的平臺;前輪;轉向裝置,將前輪連接到主體部分上,使前輪可以繞基本上垂直于所述置放平臺的轉向軸轉動;及后輪,連接到所述主體部分上;其中,所述滑板車的前輪和/或后輪沒有輪轂。
優選的是,所述前輪包括連接所述主體部分的內圈或類似結構,內圈不能繞自身的軸線轉動;以及通過軸承裝置中的插裝結構與所述內圈同軸安裝的外圈或類似結構,外圈可繞自身的軸線旋轉;其中所述前輪的內圈與所述主體部分相連,內圈可以通過所述轉向裝置繞所述轉向軸轉動。
優選的是,所述后輪包括連接所述主體部分的內圈或類似結構,內圈不能繞自身的軸線轉動;以及通過軸承裝置中的插裝結構與所述內圈同軸安裝的外圈或類似結構,外圈可繞自身的軸線旋轉;其中所述后輪的內圈與所述主體部分剛性連接。
優選的是,所述后輪包括連接所述主體部分的內圈或類似結構,內圈不能繞自身的軸線轉動;以及通過軸承裝置中的插裝結構與所述內圈同軸安裝的外圈或類似結構,外圈可繞自身的軸線旋轉;其中所述后輪的內圈與所述主體部分剛性連接。
優選的是,所述主體部分與所述前輪中的內圈相連,其中所述轉向裝置具有直接固定在所述前輪中的內圈的相應位置上的連接部,連接部位于所述前輪的假想旋轉軸的下方。
優選的是,所述主體部分與所述后輪中的內圈相連,其中所述主體部分具有直接固定在后輪中的內圈的相應位置上的連接部,連接部位于所述后輪的假想旋轉軸的下方。
優選的是,所述主體部分分別與所述前輪和后輪中的內圈相連。
優選的是,主體部分具有直接固定在后輪中的內圈的相應位置上的連接部,連接部位于所述后輪的假想旋轉軸的下方;所述轉向裝置具有直接固定在所述前輪中的內圈的相應位置上的連接部,連接部位于所述前輪的假想旋轉軸的下方。
優選的是,所述前輪中的所述內圈與所述主體部分相連,使得內圈可繞基本上垂直于置放平臺的第一轉向軸轉動,所述轉向裝置包括架桿或手把管,其安裝為能夠繞第二轉向軸轉動所述主體部分,第二轉向軸垂直于所述置放平臺,但不同于所述第一轉向軸。
優選的是,在所述主體部分的縱向方向上,所述第二轉向軸比所述第一轉向軸更接近于所述置放平臺。
優選的是,所述第一和第二轉向軸基本上彼此平行。
優選的是,所述轉向裝置包括傳動裝置,目的在于當繞所述第二轉向軸轉動所述手把或手把管時,使得所述前輪中的所述內圈可繞所述第一轉向軸轉動。
優選的是,所述傳動裝置為四連桿機構或類似結構,所述第一和第二轉向軸相當于連桿機構中的兩個固定連接點。
優選的是,所述主體部分包括突出在前面的臂部,在俯視圖中基本上呈C形,其遠端位于所述前輪的所述內圈中,且承載第一轉向軸。
上面所提及的優選結構導致從主體部分到輪子的重力傳輸點位于輪子的假想旋轉軸的下方,上述方式使得滑板車更加穩定。
另外,上述結構能夠使滑板車裝設一個較大直徑的前輪,與此同時還能維持一個符合人體工程學的滑板車和車把的主體結構,使得使用者能夠采取一種與具有小直徑輪子的滑板車通常采用的基本上相同的安裝方式。
附圖說明
現將本發明僅通過非限制性實施例進行描述,關于附圖,其中:
圖1為本發明描述的滑板車的一個實施例的透視圖;
圖2至圖4為從不同方向觀察滑板車前部的結構詳圖。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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