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塑料編織袋生產中廢料回收利用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210057247.8 | 申請日: | 2012-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853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春雷 | 申請(專利權)人: | 嘉峪關市宏源塑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23/12 | 分類號: | C08L23/12;C08K9/00;C08K3/26;C08J3/22;B29B9/06;B29C47/92;D01F6/46;D01F1/10 |
| 代理公司: | 蘭州振華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62102 | 代理人: | 董斌 |
| 地址: | 735100 甘*** | 國省代碼: | 甘肅;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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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塑料 編織袋 生產 廢料 回收 利用 方法 | ||
1.塑料編織袋生產中廢料回收利用的方法,其步驟為:
(1)編織袋生產中廢料的回收:將塑料編織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全部回收并剪切成絲長度≤10mm、片長度和寬度均小于≤6mm的碎料;
(2)回收碎料的利用:將上述回收碎料與活化碳酸鈣按照質量比23.5~8.2%∶76.5~91.8%在高速混合機內混合,經三螺桿擠出機擠出、切粒和烘干制成符合QB1126-91聚烯烴填充母料行業標準要求的填充母料后,再將制成的填充母料與聚丙烯顆粒以質量比8~20%∶92~80%進行配料,在不改變現有編織袋生產設備和工藝條件下,生產出符合GB/T8946-1998塑料編織袋國家標準要求的編織袋;
(3)上述編織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料,再按照步驟(1)所述回收并經步驟(2)利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編織袋生產中廢料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將廢料按絲和片分類回收并分別將絲狀和片狀廢料進行剪切。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編織袋生產中廢料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驟(2)中生產填料母粒所用的活化碳酸鈣,可選用平均粒徑為10μm~50nm任何一種尺寸、質量標準符合GB/T?19590-2011標準的微、納米碳酸鈣與活化助劑按照質量比為99.5%~94%∶0.5%~6%的比例在高速混合機中混合制得。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編織袋生產中廢料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回收碎料與活化碳酸鈣高速混合時間為10~20min,溫度控制在90~11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編織袋生產中廢料回收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的螺桿擠出采用三螺桿擠出機,控制螺桿擠出料筒溫度170~210℃,切粒水槽冷卻水溫度≤65℃,烘干溫度控制在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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