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無效
申請號: | 201210047029.6 | 申請日: | 2012-02-28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506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發明(設計)人: | 鄭小林;陳燕;劉艷;敬國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工商大學 |
主分類號: | A23B7/154 | 分類號: | A23B7/154;A23B7/157;A01N59/14;A01N43/40;A01P21/00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趙芳;徐關壽 |
地址: | 310018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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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三華李 果實 保鮮 方法 | ||
1.一種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采前處理:三華李果實在采摘前2-4周噴施采前混合劑,所述采前混合劑由水、硼酸和雜環脲類細胞分裂素混合劑組成,采前混合劑中硼酸濃度為5-10mmol/L,雜環脲類細胞分裂素的體積百分濃度為0.1-0.3%(v/v);
采后處理:將三華李果實在采后保鮮劑溶液中浸漬,所述采后保鮮劑由水、氯化鈣和硼酸組成,其中氯化鈣質量百分濃度為0.5-1.5%,硼酸濃度為10-20?mmol/L,浸漬的時間為10-15?分鐘。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采前混合劑中硼酸濃度為5-8mmol/L,雜環脲類細胞分裂素的體積百分濃度為0.1-0.2%(v/v)。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采前混合劑中硼酸濃的濃度為5?mmol/L。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采前混合劑中雜環脲類細胞分裂素的體積百分濃度為0.2%(v/v)。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采后保鮮劑中氯化鈣質量百分濃度為0.5-1%,硼酸濃度為10-15mmol/L?。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采后保鮮劑中氯化鈣的重量百分濃度為1%。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采后保鮮劑中硼酸濃度為10mmol/L。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雜環脲類細胞分裂素為按照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號CN1743313A制備方法所制備的4-硝基吡啶-氮氧化物或鹵代-4-硝基吡啶-氮氧化物。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三華李果實保鮮方法,其特征在于鹵代-4-硝基吡啶-氮氧化物為2-氯-4-硝基吡啶-氮氧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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