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前照燈有效
| 申請號: | 201210030379.1 | 申請日: | 2012-0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358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15 |
| 發明(設計)人: | 桑原茂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小糸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F21S8/10 | 分類號: | F21S8/10;F21V21/14;F21W10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張天舒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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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用前照燈 | ||
1.一種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具有:
燈具單元,其將從光源射出的光向前方照射;
托架,其以至少可以向水平方向轉動的方式支撐所述燈具單元;
轉體軸,其從所述燈具單元向上方凸出,成為所述燈具單元向水平方向轉動的轉動支點;以及
軸按壓部件,其安裝在所述托架上,
所述軸按壓部件具有:從軸向按壓所述轉體軸的彈簧部、形成有第1嵌合孔的第1面部、以及形成有第2嵌合孔的第2面部,該第2面部位于與所述第1面部在前后方向上隔著間隔的位置上,
在所述第1面部上,設置從徑向按壓所述轉體軸的按壓部,
所述托架具有用于安裝所述軸按壓部件的安裝部,
在所述安裝部上設置有與所述第1嵌合孔嵌合的第1嵌合凸部、以及與所述第2嵌合孔嵌合的第2嵌合凸部,它們在前后方向上向相反方向凸出,
所述第1嵌合凸部的凸出量設置得比所述第2嵌合凸部的凸出量大,
在所述第2嵌合凸部上形成引導面,其在相對于所述安裝部安裝所述軸按壓部件時,使所述第1面部和所述第2面部的間隔變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軸按壓部件的所述第1嵌合孔與所述第1嵌合凸部嵌合的狀態下,使所述第2嵌合孔與所述第2嵌合凸部嵌合,從而所述軸按壓部件被安裝在所述安裝部上,
在所述安裝部上設置保持部,其在所述第1嵌合孔與所述第1嵌合凸部嵌合而所述第2嵌合孔沒有與所述第2嵌合凸部嵌合的狀態下,將所述軸按壓部件保持在規定的位置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安裝部上設置引導部,
在相對于所述安裝部安裝所述軸按壓部件時,在所述第1嵌合孔與所述第1嵌合凸部嵌合的狀態下,利用所述引導部將所述第2嵌合孔向接近所述第2嵌合凸部的方向引導。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安裝部上設置限制部,其在安裝所述軸按壓部件時,對所述第2面部的位置進行限制。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軸按壓部件上形成狹縫,
被所述狹縫包圍的部分作為所述彈簧部而設置,
所述狹縫和所述第2嵌合孔相連續地形成。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安裝部上設置限制部,其在安裝所述軸按壓部件時,對所述第2面部的位置進行限制。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軸按壓部件上形成狹縫,
被所述狹縫包圍的部分作為所述彈簧部而設置,
所述狹縫和所述第2嵌合孔相連續地形成。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軸按壓部件上形成狹縫,
被所述狹縫包圍的部分作為所述彈簧部而設置,
所述狹縫和所述第2嵌合孔相連續地形成。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用前照燈,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軸按壓部件上形成狹縫,
被所述狹縫包圍的部分作為所述彈簧部而設置,
所述狹縫和所述第2嵌合孔相連續地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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