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以及混合動力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67363.1 | 申請日: | 2011-0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347760A | 公開(公告)日: | 2013-10-09 |
| 發明(設計)人: | 田川雅章;伊藤芳輝;齋藤正和;大熊仁;細江幸弘 | 申請(專利權)人: | 鈴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10/06 | 分類號: | B60W10/06;B60K6/445;B60W10/08;B60W2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 11323 | 代理人: | 權鮮枝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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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車輛 驅動 控制 裝置 以及 | ||
1.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利用發動機的輸出和以電池提供的電力工作的電動機的輸出,通過動力傳動系,驅動該混合動力車輛,該驅動控制裝置的特征在于包括:
驅動控制部,其用于控制所述發動機和電動機的工作狀況,在驅動車輛的過程中,當所述電動機的轉速位于所述電動機的轉速為0rpm附近的預定范圍的電動機工作禁止區內時,校正由發動機轉速目標和發動機轉矩目標限定的發動機工作點目標,使得電動機的轉速位于該禁止區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根據所述電動機工作禁止區的轉速上限和轉速下限設定發動機工作禁止區的轉速上限和轉速下限,當根據預設的目標工作線計算出的發動機轉速目標被確定在位于所述發動機工作禁止區內時,所述驅動控制部校正發動機工作點目標,使得所述電動機的轉速目標位于所述電動機工作禁止區外。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校正所述發動機工作點目標時,所述驅動控制部校正所述發動機工作點,使其接近預設的所述工作線,以改善所述發動機的效率和所述動力傳動系的效率。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校正所述發動機工作點目標時,判斷電池的輸入/輸出是否在對應于電池充電狀態的允許范圍內,當所述電池的輸入/輸出被判定所述允許范圍外時,所述驅動控制部設定發動機轉矩目標使得電池的輸入/輸出位于所述允許范圍內。
5.根據權利要求2至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將換向發動機轉速設定在所述發動機工作禁止區的轉速上限與轉速下限之間,當所述發動機轉速目標大于或者等于換向發動機轉速的情況下,所述驅動控制部在使發動機轉速升高的方向上校正發動機轉速目標,而當所述發動機轉速目標小于換向發動機轉速的情況下,在使發動機轉速降低的方向上校正發動機轉速目標,所述換向發動機轉速的轉移方向是向鄰近發動機工作允許區變更。
6.根據權利要求2至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驅動控制部改變發動機轉速目標使其不超過預先設定的限制變化量并且當所述電動機轉速通過所述電動機工作禁止區時,將所述限制變化量設定為大于所述電動機轉速不通過所述電動機工作禁止區時的值。
7.根據權利要求2至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驅動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動力分配與合成裝置,該動力分配與合成裝置具有4個軸,該4個軸與2個行星齒輪組中的每個組的旋轉元件驅動連接;
所述電動機和另一電動機與電池連接;以及
所述動力分配與合成裝置的所述4個軸分別連接到所述另一電動機、所述發動機、連接有驅動輪的驅動軸、以及所述電動機,在列線圖上按照所述另一電動機、所述發動機、所述驅動軸以及所述電動機的順序排列;并且
所述驅動控制部根據車輛要求的驅動力目標求出的發動機輸出目標控制所述發動機的工作狀況,并且根據從所述驅動力目標減去發動機輸出目標計算的充電/放電電量目標,控制所述電動機和另一電動機的工作狀況。
8.一種混合動力車輛,包括根據權利要求2至7中的任一項所述的驅動控制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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