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輛的制動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42046.4 | 申請日: | 2011-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799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1 |
| 發明(設計)人: | S·林肯巴赫;S·A·德魯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特韋斯貿易合伙股份公司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04 | 分類號: | B60T7/04;B60T11/20;B60T13/68;B60T1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德國法***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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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輛 制動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制動系統,包括:能借助制動踏板致動并與車輪制動器連接的制動主缸;可電控的壓力生成裝置;用于調節和/或控制在車輪制動器上設定的車輪制動器壓力的壓力調節閥裝置;以及控制或調節壓力生成裝置和/或壓力調節閥裝置的第一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
背景技術
在汽車技術中,“線控制動”式制動系統變得越來越普遍。此類制動系統常常包括踏板解耦單元,其連接在制動主缸的上游,藉此在“線控制動”運行模式中駕駛者的制動踏板致動使制動主缸與車輪制動器的直接液壓連接分離并使由制動壓力生成裝置輸出的液壓壓力作用于車輪制動器。從駕駛者請求檢測到在壓力生成裝置中建立相應的制動系統壓力的作用鏈部段是“線控的”、而不是液壓的。在“線控”運行模式中,可電控的壓力生成裝置向車輪制動器施加制動壓力。為了在“線控制動”運行模式中給駕駛者提供舒適的踏板感覺,“線控”式制動系統通常包括制動踏板感覺模擬裝置。在這些制動系統中,制動器也能在車輛駕駛者未主動參與的情況下基于電子信號而被致動。這些電子信號例如能由電子穩定程序ESP或者自適應式巡航控制系統ACC發出。
如果“線控”功能例如由于可電控的壓力生成裝置的可能的故障而不能運行,則制動系統切換到備用模式/低效運行模式,其中恢復串聯制動主缸的腔室與車輪制動器的常規直接液壓聯接。因此,裝備有這種“線控”制動系統的車輛在壓力生成裝置發生故障時、在電子單元發生故障時且甚至在電源發生故障時也能被制動,但在此情況下僅使用由駕駛者通過對制動踏板的致動提供的設定能量。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獨立于壓力生成裝置功能性給“線控”式車輛制動系統的備用模式配備制動助力/制動力放大。
根據本發明,該目的通過根據權利要求1的制動系統來實現,其中該制動系統包括可電控的輔助壓力生成裝置,借助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能致動所述制動主缸,尤其是借助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能控制或調節在所述制動主缸的中間腔室中的壓力。
本發明的更多優選實施例或有利實施例由從屬權利要求和以下參照附圖的描述得出。
本發明基于以下考慮:包括“線控制動”常規運行模式和液壓備用模式的電液制動系統在任何操作狀態下都必須提供充足的制動力。尤其是當用于控制壓力生成裝置的控制和調節單元或壓力生成裝置本身發生故障或完全失效時希望如此。
現在(在本發明中)得知所述目的以如下方式實現:提供一獨立的、輔助的壓力生成裝置,借助其能在一定程度上從外部致動制動主缸。為此,輔助壓力生成裝置與制動主缸的中間腔室這樣地液壓連接,使得當由輔助壓力生成裝置使壓力介質在中間腔室中移動時對制動主缸中的活塞進行致動且因此在制動主缸的腔室中建立壓力和/或使制動流體從那里移動到制動回路中。
優選地,處于所謂的“線控制動”運行模式中的制動系統既能由車輛駕駛者操控,又能獨立于車輛駕駛者被操控;所述制動系統優選以“線控制動”運行模式運行并能以至少一個僅能由車輛駕駛者操控的備用模式運行。
根據第一優選實施例,用于機動車輛的制動系統包括:制動主缸,其能借助制動踏板致動;車輪制動器壓力調制裝置,車輪制動器與其連接;可電控的壓力生成裝置(優選缸-活塞裝置,其活塞能由一機電式執行裝置致動);用于調節和/或控制在車輪制動器上設定的車輪制動器壓力的壓力調節閥裝置;以及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電子單元ECU),其用于在常規制動功能下在不通過輔助助力器(輔助壓力生成裝置)助力的情況下控制或調節制動系統。
壓力調節閥裝置優選液壓地連接到制動主缸、壓力生成裝置和車輪制動器。借助該壓力調節閥裝置使車輪制動器能通過制動主缸或壓力生成裝置來供給系統制動壓力。壓力生成裝置優選直接經由壓力調節閥裝置致動車輪制動器,也就是說,例如,壓力生成裝置的壓力腔室能經由至少一個閥與每個車輪制動器連接。
此外,根據本發明制動系統包括可電控的輔助壓力生成裝置(電液輔助助力器)。該輔助助力器優選被設計為制動系統的獨立的可選模塊,所述可選模塊在無制動助力的情況下無法實現足夠制動作用的重型車輛中被使用。在較輕型的車輛中和具有特別有效的車輪制動器的車輛中,可省略該可選模塊,在此情況下不需要對保留的制動系統(基本結構)進行實質的結構變更。這樣便實現了如下的工廠制造中的方便性:對于不同車型制造出基本結構相同的制動系統。這樣便節省了開發和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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