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機動車輛的制動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80042046.4 | 申請日: | 2011-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799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1 |
| 發明(設計)人: | S·林肯巴赫;S·A·德魯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陸-特韋斯貿易合伙股份公司及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04 | 分類號: | B60T7/04;B60T11/20;B60T13/68;B60T17/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德國法***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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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動車輛 制動 系統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制動系統,包括:
能借助制動踏板(19)致動并與車輪制動器(6,7,8,9)連接的制動主缸(4);
可電控的壓力生成裝置(2);
用于調節和/或控制在車輪制動器(6,7,8,9)上設定的車輪制動器壓力的壓力調節閥裝置(5);以及
控制或調節壓力生成裝置(2)和/或壓力調節閥裝置(5)的第一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10),
其特征在于,
所述制動系統包括可電控的輔助壓力生成裝置(60),借助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能致動所述制動主缸(4),尤其是借助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能控制或調節在所述制動主缸(4)的中間腔室(61)中的壓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60)被設計為所述制動系統的獨立模塊。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60)包括以下部件中的一個或多個、尤其是全部:電機(63)、泵(64)、壓力傳感器(66)、制動踏板行程或制動踏板角度傳感器(67)、電能蓄能器(68)和/或第二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69)。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69)經由一通信連接與所述第一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10)連接。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10)和/或所述壓力生成裝置(2)部分或完全不工作或不起作用時,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60)致動所述制動主缸(4)以設定一理論壓力、尤其是所述中間腔室(61)中的理論壓力。
6.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10)與第一傳感器(30)連接,該第一傳感器確定制動踏板行程或制動踏板角度或與之對應的值,所述輔助壓力生成裝置(60)與——尤其是獨立實施的——第二傳感器(67)連接或包括該第二傳感器,該第二傳感器尤其是制動踏板行程或制動踏板角度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確定制動踏板行程或制動踏板角度或與之對應的值。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電子控制和調節單元(69)中借助所述第二傳感器(67)的信號來確定用于致動所述制動主缸(4)的理論壓力。
8.如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在“線控制動”常規運行模式中,制動系統壓力由所述壓力生成裝置(2)生成。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力生成裝置(2)包括缸-活塞裝置(43),所述缸-活塞裝置(43)的活塞(45)能由機電式執行裝置(44)致動。
10.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主缸(4)連接到一能被液壓致動的模擬裝置(3),該模擬裝置具有至少一個彈性元件(33),所述彈性元件尤其是在“線控制動”運行模式中給駕駛者提供舒適的踏板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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