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479845.5 | 申請日: | 2011-11-28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358187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淑丹;門永新;彭鴻;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18 | 分類號: | B62D25/18;B60R21/34 |
| 代理公司: | 臺州市方圓專利事務所 33107 | 代理人: | 張智平 |
| 地址: | 3170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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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翼子板 支架 結構 | ||
1.一種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包括一支架本體(10),所述支架本體(10)具有一水平設置且與翼子板相連接的基部(11)、及一由所述基部(11)的一側向下傾斜延伸形成且與上邊梁相連接的支撐部(12);所述基部(11)設有至少一貫穿所述基部(11)的第一貫穿孔(111),所述支撐部(12)設有至少一貫穿所述支撐部(12)的第二貫穿孔(12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本體(10)是一體成型的整體結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貫穿孔(111)呈圓形且橫向等間距排列。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貫穿孔(121)呈方形且橫向等間距排列。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11)的兩端分別向下傾斜延伸形成相對設置、且與支撐部(12)相間隔的一第一固定部(13)及一第二固定部(14),所述第一固定部(13)及第二固定部(14)分別與上邊梁相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部(13)的底端向外彎折形成一第一定位部(132),所述第二固定部(14)的底端形成一第二定位部(142),所述支撐部(12)的底端向外彎折形成一第三定位部(122)。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部(13)設有至少一貫穿所述第一固定部(13)的第三貫穿孔(131)。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固定部(14)設有至少一貫穿所述第二固定部(14)的第四貫穿孔(141)。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翼子板支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基部(11)設有至少一貫穿所述基部(11)的安裝孔(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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