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工件自動翻轉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416108.0 | 申請日: | 2011-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242789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顧天民;蔡雄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攀鋼集團攀枝花鋼釩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B29/00 | 分類號: | B60B29/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 51124 | 代理人: | 孫恩源 |
| 地址: | 617067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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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工件 自動 翻轉 | ||
1.工件自動翻轉架,包括底架(1),底架(1)上固定設置有支撐橫梁(2),其特征是:底架(1)上還設置有一對同軸、同向旋轉的旋轉鉤(4),旋轉鉤(4)的外端設置有相對于鉤體(42)呈內彎的卡勾(41),旋轉鉤(4)的旋轉中心線平行于所述支撐橫梁(2),支撐橫梁(2)位于該對旋轉鉤(4)之間,當旋轉鉤(4)位于設定位置時,工件與該對旋轉鉤(4)的內緣和支撐橫梁(2)的上緣均接觸且此時工件的重心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位于由通過所述接觸點且平行于所述旋轉中心線的兩根直線在同一水平面上的投影之外。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件自動翻轉架,其特征是:所述旋轉鉤(4)以工件重力作為旋轉驅動力,并配置有復位機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工件自動翻轉架,其特征是:所述底架(1)上設置有一對立柱(3、8),旋轉鉤(4)通過銷軸(5)銷接在立柱(3、8)上,銷軸(5)上套接有分別與立柱(3、8)和旋轉鉤(4)連接的、作為復位機構的復位彈簧(6)。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工件自動翻轉架,其特征是:所述支撐橫梁(2)為水平梁。
5.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工件自動翻轉架,其特征是:所述工件為單輪緣的輪箍(11)。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工件自動翻轉架,其特征是:所述旋轉鉤(4)的內緣根據輪箍(11)的踏面樣板制作。
7.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工件自動翻轉架,其特征是:所述底架(1)上還設置有一對支撐平梁(10),該對支撐平梁(10)的支撐面高度與所述工件翻轉至水平時的位置相適應。
8.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工件自動翻轉架,其特征是:所述底架(1)上另設置有抬架立柱(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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