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城市廢氣回收設備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20288807.1 | 申請日: | 2011-08-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212096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09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李樹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天津市天元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26 | 分類號: | B01D53/26;B01D46/00 |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12108 | 代理人: | 龐學欣 |
| 地址: | 301804 天津市***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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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城市 廢氣 回收 設備 | ||
1.一種城市廢氣回收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的城市廢氣回收設備包括:收集器(1)、過濾器(2)、干燥器(3)、緩沖器(4)、壓縮機組(5)和儲氣罐(6);其中:收集器(1)用于對城市廢氣進行收集,其出口通過管路與過濾器(2)相連接;過濾器(2)為氣體過濾裝置,用于濾除已收集的城市廢氣中的大顆粒雜質,其出口通過管路與干燥器(3)相連接;干燥器(3)為氣體干燥設備,用于將粗濾之后的城市廢氣進行干燥,其出口通過管路與緩沖器(4)相連接;緩沖器(4)用于將干燥后的城市廢氣進行穩(wěn)壓,其出口通過管路與壓縮機組(5)相連接;壓縮機組(5)為氣體壓縮裝置,其出口通過管路與儲氣罐(6)相連接;儲氣罐(6)為密閉容器,用于存儲混合氣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廢氣回收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儲氣罐(6)分為固定式和移動式兩種,其中固定式儲氣罐設置在固定的地方,移動式儲氣罐設置在車輛上,以便于城市廢氣的收集和運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城市廢氣回收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收集器(1)、過濾器(2)、干燥器(3)、緩沖器(4)、壓縮機組(5)和儲氣罐(6)能夠全部設置在車輛上,由此構成城市廢氣回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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