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線路板沉錫線后處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184732.2 | 申請日: | 2011-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1371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潘觀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開平依利安達電子第三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8B3/00 | 分類號: | B08B3/00;B08B3/02;B08B3/12;H05K3/22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譚英強 |
| 地址: | 529235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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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線路板 沉錫線后 處理 裝置 | ||
1.一種線路板沉錫線后處理裝置,包括依次連接的第一反滲透水洗缸(1)、后浸缸(2)、第二反滲透水洗缸(3)和熱水洗缸(4),所述第一、第二反滲透水洗缸(1、3)和熱水洗缸(4)內都設有至少一組噴管(6),所述噴管上設有多個上噴和下噴的噴嘴(7),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浸缸(2)和熱水洗缸(4)內加裝超聲波裝置(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路板沉錫線后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滲透水洗缸(1)分為三段,所述噴管(6)位于第一反滲透水洗缸(1)的第二段和第三段。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路板沉錫線后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滲透水洗缸(3)分為三段,所述噴管(6)位于第二反滲透水洗缸(3)的第一段和第二段。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線路板沉錫線后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熱水洗缸(4)分為三段,所述超聲波裝置(5)位于第一段,所述噴管位于第二段和第三段。
5.根據權利要求2-4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線路板沉錫線后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設有噴管(6)的每段內噴管(6)的數量為2根,每組噴管(6)上上噴噴嘴的數目為16個或17個,下噴噴嘴的數目為2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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