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斜躺車無效
| 申請號: | 201120142384.2 | 申請日: | 2011-05-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38410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16 |
| 發明(設計)人: | 程如中;丁金順;趙勇;崔國柱;王新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
| 主分類號: | B62K19/00 | 分類號: | B62K19/00;B62J1/02;B62M9/04;B62K21/22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郭燕 |
| 地址: | 518055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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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斜躺車 | ||
1.一種斜躺車,包括車架(1)和座椅(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減震器(8),所述車架包括主梁(11)、輔助梁(13)和三角架(14),所述主梁(11)橫向延伸,所述輔助梁(13)固定在所述主梁(11)的中部且向所述主梁(11)的后上方傾斜延伸,所述座椅(2)固定在所述輔助梁(13)上方且沿所述輔助梁(13)的傾斜方向延伸,所述三角架(14)固定在所述主梁(11)的后端,所述減震器(8)的一端與所述三角架(14)相連,另一端與所述輔助梁(13)或連接在所述主梁(11)與輔助梁(13)之間的安裝部(15)相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斜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梁(13)底部和所述三腳架(14)頂部分別設置有減震器安裝部(131、141),所述減震器安裝部(131、141)和所述安裝部(15)均包含至少一個減震器安裝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梁(13)底部的減震器安裝部(131)包含至少兩個減震器安裝孔,且至少兩個所述減震器安裝孔沿所述輔助梁(13)的傾斜方向分布。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15)為梯形,所述安裝部包含至少兩個減震器安裝孔,且至少兩個所述減震器安裝孔沿所述梯形的底端分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伸縮管(12)和腳踏(62),所述伸縮管(12)包括固定端和安裝端,所述固定端固定在所述主梁(11)的前端,所述安裝端安裝所述腳踏(62)。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車后輪(42)和傳動組件,所述車后輪(42)安裝在所述三角架(14)上,所述傳動組件包括牙盤(61)、后變速塔輪(64)和傳動鏈條(65),所述牙盤(61)安裝在所述伸縮管(13)的安裝端且由所述腳踏(62)帶動旋轉,所述后變速塔輪(64)安裝在所述車后輪(42)上帶動所述車后輪(42)旋轉,所述傳動鏈條(65)前端與所述牙盤(61)嚙合,后端與所述后變速塔輪(64)嚙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組件還包括至少一條套在所述傳動鏈條(65)上的導鏈管。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前叉(16)、車把組(3),其中車把組(3)包括折疊連接器(32)和車把(31),所述折疊連接器(32)設置在所述主梁(11)的上方,所述折疊連接器(32)包括前叉固定端(321)和車把連接端(322),所述前叉(16)上端穿過所述主梁(11)與所述前叉固定端(321)固定連接,下端安裝車前輪(41),所述車把(31)下端與所述車把連接端(322)轉動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把組(3)還包括螺釘(33),所述車把(31)包括豎向延伸的把立(312),所述把立(312)的下端與所述車把連接端(322)轉動連接,所述把立(312)還與螺釘(33)的一端螺接,所述螺釘(33)的另一端抵在所述折疊連接器(32)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斜躺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把(31)還包括三通管(313)和把橫(311),所述三通管(313)包括豎向管和橫向管,所述豎向管與所述橫向管的中部固定連接,所述把橫(311)與所述橫向管固定連接;所述把立(312)的上端插入所述豎向管內,且所述把立(312)與所述豎向管之間通過松緊度調節螺釘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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