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自卸車尾燈和牌照的組合支架無效
| 申請號: | 201120093386.7 | 申請日: | 2011-04-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462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23 |
| 發明(設計)人: | 鄒國素;劉鍇;司萬峰;楊春暉;陳培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馬鞍山福馬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1/30 | 分類號: | B60Q1/30;B60Q1/56;B60R13/10 |
| 代理公司: | 馬鞍山市金橋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阮愛農 |
| 地址: | 243061 安徽省馬鞍山市當涂***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卸車 尾燈 牌照 組合 支架 | ||
1.自卸車尾燈和牌照的組合支架,其特征是:它包括支架(2)、連接拉條(1);支架(2)為扳筋折彎件,分為上中下三段,上段與中段的夾角為90°,下段與中段的夾角為165°,上下段相對于中段的折彎方向相反;支架(2)上加工有一方形孔和若干個通孔;兩根連接拉條(1)對稱地固定在支架(2)的上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支架,其特征是:連接拉條(1)的下端折彎段和支架(2)的上段通過螺母(5)、平墊圈(6)、彈簧墊圈(7)、螺栓(8)連成整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支架,其特征是:支架(2)下段在朝向其上段的面上焊接有加強拉條(3),加強拉條(3)的折彎處與支架(2)的中段的夾角為40°。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支架,其特征是:連接拉條(1)上焊接有三角筋(4)。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馬鞍山福馬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未經馬鞍山福馬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20093386.7/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汽車燈狀態監測器
- 下一篇:一種公交車扶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