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折疊式腳踏車的具有軸襯的折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045458.0 | 申請日: | 2011-0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989902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9-28 |
| 發明(設計)人: | 尤金·屋盟仁;劉明伯;林逸鴻 | 申請(專利權)人: | 盟倍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揮 |
| 地址: | 中國香港灣仔灣仔道1***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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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折疊式 腳踏車 具有 軸襯 折疊 裝置 | ||
1.一種用于折疊式腳踏車的具有軸襯的折疊裝置,該折疊裝置包括:第一座體、第二座體及鎖固裝置;其中該第二座體與該第一座體(10)樞接,該鎖固裝置與該第一座體及該第二座體樞接,用以選擇使該第一座體與該第二座體鎖固或分離,其特征在于:
該第一座體具有第一樞軸座,該第一樞軸座包括至少一個第一孔;
該第二座體具有第二樞軸座,該第二樞軸座包括至少一個第二孔;以及
該折疊裝置進一步包括:至少一個樞軸及至少一個軸襯,該至少一個軸襯環繞該至少一個樞軸,其中該至少一個樞軸通過穿設該至少一個軸襯、該第一孔及該第二孔以樞接該第一樞軸座與該第二樞軸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樞軸座與該第二樞軸座以凹凸方式嚙合。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二樞軸座有兩個凸出部及一缺口部,該缺口部形成于該凸出部間,該第一樞軸座設置在該缺口部上且裝設于該兩個凸出部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折疊裝置具有兩個軸襯;該第二樞軸座具有兩個第二孔,分別設置于該兩個凸出部,其中該兩個軸襯分別裝設在該兩個第二孔之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缺口部具有一個長度,該長度介于10毫米到150毫米之間,用以保持該兩個軸襯分離的距離為該長度。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個軸襯呈環狀且具有一凸緣。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軸襯為自動潤滑的軸襯。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折疊裝置具有兩個樞軸分別對應該兩個軸襯。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樞軸座具有兩個第一孔,該兩個第一孔與該兩個第二孔分別相對應,且每一個該樞軸裝設于所?對應的該軸襯、該第一孔及第二孔內。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每一個樞軸均有一樞軸螺紋且該每一個第一孔具有一內螺紋,該每一個樞軸通過該樞軸螺紋與該內螺紋嚙合,以連結其所對應的第一孔。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鎖固裝置包括:
一操作把手,樞接該第一座體;以及
一桿,分別樞接于該操作把手及第二座體。
12.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每一個樞軸具有一樞軸螺紋且該每一個第一孔具有一內螺紋,該每一個樞軸通過該樞軸螺紋與該內螺紋的嚙合,以連結其所對應的第一孔。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鎖固裝置包括:
一操作把手,樞接于該第一座體;以及
一桿,分別樞接于該操作把手及該第二座體。
14.如權利要求1、2、3、4、6、7或13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
該第二樞軸座具有兩個凸出部;
該第一樞軸座裝設于該兩個凸出部之間;
該折疊裝置進一步包括兩個軸襯及兩個樞軸,該樞軸分別對應該軸襯;
該第二樞軸座具有兩個第二孔,該兩個第二孔分別設置于該兩個凸出部,其中該兩個軸襯分別裝設于該兩個第二孔內;以及
該第一樞軸座具有兩個第一孔,該兩個第一孔各自對應該兩個第二孔,且該每一個樞軸裝設于與其所對應該軸襯、該第一孔及該第二孔之內。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折疊裝置,其特征在于,該缺口部具有一個長度,該長度介于10毫米到150毫米之間,用以保持該兩個軸襯分離的距離為該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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