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455324.0 | 申請日: | 2011-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680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黃慰忠;王任杰;戴孫放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市城市建設設計研究總院 |
| 主分類號: | G07B15/06 | 分類號: | G07B15/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碩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31251 | 代理人: | 劉峰 |
| 地址: | 200125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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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子 收費 車道 倒車 檢測 系統 | ||
1.一種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至少包括設置在交易通信區域內的交易線圈、電子欄桿、ETC門框,以及電子收費平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沿ETC車道方向設置的第一組光柵組件和第二組光柵組件,所述兩組光柵組件分別與所述電子收費平臺的控制系統信號連接,所述第一組光柵組件的一側還設置有至少一對光電開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光柵組件、所述第二組光柵組件分別包括各自的光源部件和接收部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部件與所述接收部件分別設置在ETC車道的兩側。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組光柵組件的連線均穿越所述交易通信區域。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柵組件與所述交易線圈對應設置。
6.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組光柵組件與所述第二組光柵組件的間距小于車身長度。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聲光電顯示裝置。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電開關為二或三對。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電開關與所述第一組光柵組件的間距為10厘米至20厘米。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子收費車道的倒車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組光柵組件上還設置有至少一對光電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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