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中目標最低安全高度告警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36370.6 | 申請日: | 2011-12-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9631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13 |
| 發明(設計)人: | 孫永力;李七星;王克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東進記錄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5/00 | 分類號: | G08G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京大律師事務所 11321 | 代理人: | 黃啟行;方曉明 |
| 地址: | 100089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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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中 目標 最低 安全 高度 告警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空中目標最低安全高度告警的方法,包括:
判斷第一高度差是否大于設定的告警間隔高度,所述第一高度差為空中目標的當前位置的高度與該空中目標的當前位置的水平坐標所處地表網格的高度之間的高度差;
若第一高度差大于所述告警間隔高度,則判斷第二高度差是否大于所述告警間隔高度,所述第二高度差為所述空中目標的外推告警航跡點的高度與該外推告警航跡點的水平坐標所處地表網格的高度之間的高度差;
若第二高度差大于所述告警間隔高度,則判斷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外推告警航跡點之間的連線是否與網格立方體有交點;若有交點,根據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決定是否進行告警;
其中,所述網格立方體為根據地表網格以及該地表網格的高度所決定的立方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在所述判斷第二高度差是否大于所述告警間隔高度之前,還包括:
判斷所述第一高度差是否大于設定的預警間隔高度;若是,進行預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在所述判斷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外推告警航跡點之間的連線是否與網格立方體有交點之前,還包括:
判斷所述第二高度差是否大于所述預警間隔高度;若是,進行預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若根據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決定不進行告警之后,還包括:
根據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決定是否進行預警。
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決定是否進行告警,具體為:
若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大于設定的距離值,則進行告警。
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所述根據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決定是否進行告警,具體為:
若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空中目標在設定時間段內飛行的距離,則進行告警。
7.一種空中目標最低安全高度告警的裝置,包括:
第一高度差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第一高度差是否大于設定的告警間隔高度,所述第一高度差為空中目標的當前位置的高度與該空中目標的當前位置的水平坐標所處地表網格的高度之間的高度差;若是,發出告警通知;
第二高度差判斷模塊,用于判斷第二高度差是否大于所述告警間隔高度,所述第二高度差為所述空中目標的外推告警航跡點的高度與該外推告警航跡點的水平坐標所處地表網格的高度之間的高度差;若是,發出告警通知;
交點距離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外推告警航跡點之間的連線是否與網格立方體有交點;若有交點,根據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決定是否發出告警通知;
告警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一高度差判斷模塊、或者第二高度差判斷模塊、或者交點距離判斷模塊發出的告警通知,進行告警。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高度差判斷模塊還用于判斷所述第一高度差是否大于設定的預警間隔高度;若是,發出預警通知;以及,
所述裝置,還包括:
預警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一高度差判斷模塊發出的預警通知,進行預警。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高度差判斷模塊還用于判斷所述第二高度差是否大于所述預警間隔高度;若是,發出預警通知;以及,
所述預警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第二高度差判斷模塊發出的預警通知,進行預警。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交點距離判斷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當前位置與所述交點之間的距離,若決定不發出告警通知后,進而根據所述距離,決定是否發出預警通知;以及,
所述預警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交點距離判斷模塊發出的預警通知,進行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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