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415309.3 | 申請日: | 2011-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91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1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徐效梅;陳貴明;王蜀森;刁賦卓;宮琴;屈金鵬;黃志高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上海神明控制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53/14 | 分類號: | B01D53/14;B01D53/18;B01D53/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開祺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31114 | 代理人: | 竺明 |
| 地址: | 200233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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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油氣 混合物 回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含硫油氣混合物輸入吸附塔,利用吸附塔中的吸附劑吸附脫除含硫油氣混合物中的油氣;
2)脫除油氣后的含硫混合物,進入脫硫塔,進一步脫除含硫混合物中夾帶的硫化物,脫除硫化物后的凈化氣從脫硫塔頂部的凈化氣出口排出;
3)吸附塔在真空泵的作用下開始解吸,解吸出來的油氣組分,進入吸收塔,在吸收塔中吸收劑的作用下回收油氣,吸收劑吸收油氣組分后進入儲油罐回收利用,未被吸收的少量油氣返回吸附塔被循環(huán)吸附。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劑為活性炭、活性炭纖維、凹凸棒石粘土、炭分子篩、大孔吸附樹脂、硫化橡膠或有機共聚物中的一種。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炭,其為煤質(zhì)柱狀,其中,活性炭粒徑≤6目,四氯化碳重量百分比≥80%,碘吸附值≥1100mg/g活性炭,硬度≥95,濕度≤4%。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塔內(nèi)用以脫除硫化物的物質(zhì)為脫硫活性炭、活性氧化鋁、硅膠、分子篩、合成沸石或氧化鋅中的一種。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脫硫活性炭,其為煤質(zhì)柱狀,其中,活性炭粒徑≤5mm,四氯化碳重量百分含量≥60%,硫化氫吸附容量≥0.14gH2S/cc活性炭,硬度≥95,濕度在10%-15%之間,反應熱≤45℃。
6.一種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吸附塔,設有含硫油氣混合物入口、油氣出口及含硫混合物出口,
并分別對應含硫油氣混合物進口管道、油氣出口管道、含硫混合物出口管道;
脫硫塔,設有含硫混合物入口和凈化氣出口;其中,所述脫硫塔的含硫混合物入口通過管道與所述吸附塔的含硫混合物出口管道連接;
吸收塔,設有油氣入口、未被吸收油氣出口、吸收劑入口和出油口,所述吸收塔的油氣入口通過一管道和真空泵與所述吸附塔的油氣出口管道連接,所述吸收塔的未被吸收油氣出口通過管道與所述吸附塔含硫油氣混合物入口管道連接。
7.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塔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入口和油氣出口為一個開口,并相應設置一共用管道,原對應吸附塔含硫油氣混合物入口、油氣出口管道和吸收塔的未被吸收油氣出口管道共接于該共用管道,含硫油氣混合物進口管道和油氣出口管道上分別設置控制閥。
8.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所述吸附塔含硫油氣混合物入口的油氣管道中設置實時監(jiān)控油氣組分濃度及流量的超聲波氣體流量變送器。
9.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所述吸附塔含硫混合物出口的管道中設置實時監(jiān)控脫除油氣后的含硫混合物中非甲烷總烴濃度的氣體變送器。
10.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脫硫塔的凈化氣出口管道中設置實時監(jiān)控硫化物濃度的總硫分析儀。
11.如權(quán)利要求6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連接所述吸附塔含硫油氣混合物入口管道、含硫混合物出口管道及所述脫硫塔凈化氣出口的管道中均設有阻火器。
12.如權(quán)利要求6或8所述的含硫油氣混合物回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吸附塔底部、油氣出口、管道均設置有排液口;所述的超聲波氣體流量變送器前段設置有排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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