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翻轉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89635.1 | 申請日: | 2011-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0112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劍;洪盛榮 | 申請(專利權)人: | 二重集團(德陽)重型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Q7/00 | 分類號: | B23Q7/00;B65G47/248 |
| 代理公司: | 成都虹橋專利事務所 51124 | 代理人: | 王睿 |
| 地址: | 618013 ***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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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轉機 | ||
1.翻轉機,包括與回轉驅動裝置(5)連接的翻轉架(1),該翻轉架(1)上安裝有上夾緊裝置(2a)和下夾緊裝置(2b),所述上夾緊裝置(2a)和下夾緊裝置(2b)之間具有被翻轉工件(3)的容置空間(7),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架(1)的一側是敞開的以便通過設置在該側并與翻轉架(1)相互獨立的水平輸送機構(4)將被翻轉工件(3)水平送入所述容置空間(7)內,該水平輸送機構(4)上用于承載被翻轉工件(3)的部分設有可使下夾緊裝置(2b)的夾持部分穿過而與被翻轉工件(3)接觸的通槽(46)。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翻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輸送機構(4)包括用于使被翻轉工件(3)在水平X軸方向上運動的第一執行機構和在水平Y軸方向上運動的第二執行機構,所述第一執行機構和第二執行機構分別與水平位移補償裝置相連,該水平位移補償裝置根據被翻轉工件(3)在水平輸送機構(4)上的實際放置位置來確定將被翻轉工件(3)送入所述容置空間(7)時第一執行機構在水平X軸方向上的進給量以及第二執行機構在水平Y軸方向上的進給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翻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位移補償裝置包括設置在水平X軸方向上的第一激光探頭(5a)以及設置在水平Y軸方向上的第二激光探頭(5b),所述第一激光探頭(5a)、第二激光探頭(5b)分別與控制器(6)相連,該控制器(6)根據第一激光探頭(5a)的檢測信號來控制所述第一執行機構,并根據第二激光探頭(5b)的檢測信號來控制所述第二執行機構。
4.如權利要求1、2或3所述的翻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轉驅動裝置(5)的旋轉中心線(8)與翻轉架(1)的幾何中心重合,并且,所述上夾緊裝置(2a)和下夾緊裝置(2b)的工作行程可使經上夾緊裝置(2a)和下夾緊裝置(2b)夾持后的被翻轉工件(3)的重心靠近該回轉驅動裝置(5)的旋轉中心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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