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山藥核桃復合飲料及其生產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89626.2 | 申請日: | 2011-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115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7 |
| 發明(設計)人: | 張江波;張其亞;穆濤;張長生;郭丹丹;王慧芳 | 申請(專利權)人: | 河南省晨光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C11/10 | 分類號: | A23C11/10 |
| 代理公司: | 鄭州聯科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1104 | 代理人: | 劉建芳 |
| 地址: | 451162 河南省***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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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山藥 核桃 復合 飲料 及其 生產 方法 | ||
1.一種山藥核桃復合飲料,其特征在于,該飲料主要由以下重量份原料制成:1~8份山藥、3~8份干核桃仁、0.4~1份穩定劑、2~8.015份甜味劑和50~80份水。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山藥核桃復合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穩定劑由重量比為1:2~5的果膠和黃原膠組成。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山藥核桃復合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甜味劑由白砂糖、三氯蔗糖和/或A-K糖組成,其中白砂糖2~8份,三氯蔗糖和/或A-K糖0~0.015份。
4.權利要求1所述山藥核桃復合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①山藥預處理及制漿:將山藥經清洗、去皮、切段后于80~100℃預煮10~30min撈出,冷卻至40℃以下;冷卻后的山藥與50~80℃的水混合后入膠體磨制漿,水的添加量為山藥重量的5~8倍;制得的漿液過濾后,濾液入調配罐,備用;
②核桃預處理及制漿:將挑選過的干核桃仁于80~100℃水中漂燙3~20min撈出,先入磨漿機內磨漿,然后轉入膠體磨內制漿,膠體磨內添加干核桃仁重量3~5倍的水,制得的漿液過濾后,濾液也入調配罐,備用;
③后處理:在調配罐內加入穩定劑、甜味劑,及余量的水,混勻后經均質、脫氣、灌裝和殺菌得成品。
5.如權利要求4所述山藥核桃復合飲料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均質在50~85℃條件下進行,一級壓力25—30Mpa,二級壓力35—50Mpa;所述脫氣在60—90℃、-0.02—?-0.07Mpa壓力下進行;所述灌裝在灌裝機內進行,灌裝溫度為60—90℃;所述殺菌為在殺菌釜內121—126℃保持20—4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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