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能夠折疊至箱體內的電動滑板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82602.4 | 申請日: | 2011-11-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2967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馮兆哲 | 申請(專利權)人: | 馮兆哲 |
| 主分類號: | B62K15/00 | 分類號: | B62K1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伯瑞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27 | 代理人: | 季申清 |
| 地址: | 200233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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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能夠 折疊 箱體 電動 滑板 | ||
1.一種能夠折疊至箱體內的電動滑板車,包括車體,所述車體內設有電動部件,所述車體上分別設有前輪以及后輪,所述前輪通過前輪旋轉中軸與車前桿相連,所述車前桿上端與把手固定連接,所述車前桿上還設有能夠與車體鎖合的上箱蓋,所述車前桿從上箱蓋內穿過,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前桿包括沿軸向移動的中心滑桿以及桿套,所述桿套套設于中心滑桿外;
所述桿套主要由3段方形套管組成,所述套管之間通過轉動軸連接,其中轉動軸分別設于最上段套管與中間段套管的外面以及中間段套管與最下段套管的內面;所述最下段套管的下端設有U形前叉,所述U形前叉與前輪旋轉中軸的兩側通過旋轉軸連接,所述旋轉軸以及轉動軸均與所述后輪的車軸平行;
所述各段套管的長度均與上箱蓋內的長度相對應;其中,所述任一段套管的內面或外面沿軸向開設垂直移動槽,所述垂直移動槽的上端開設水平移動槽,所述垂直移動槽以及水平移動槽相通;所述套管側面上還設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與水平移動槽相連通;
所述中心滑桿主要由3段鋼柱組成,所述鋼柱之間通過彈簧連接;所述鋼柱的長度與相應套管的長度相對應,其中最下段鋼柱的下端設于所述桿套外的U形前叉內;所述前輪旋轉中軸的上端沿軸線開有固定孔,固定孔的內徑與鋼柱的直徑相匹配;所述電動滑板車還包括旋轉桿,所述旋轉桿穿過垂直移動槽并與相應的鋼柱固定連接;
所述最上段套管與把手相連,所述上箱蓋固設于最下段套管上,所述把手采用可折疊的結構,所述把手折疊狀態下整體的長度與上箱蓋內后部的寬度相對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最下段套管的下端與所述前輪旋轉中軸相連,其上端與上箱蓋的后端固定連接;所述中間段套管的長度與最下段套管的上端至上箱蓋前端的長度相對應;所述最上段套管的長度大于中間段套管的長度,并能夠使把手在折疊狀態下容納在上箱蓋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垂直移動槽以及水平移動槽設于中間段套管的內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方形套管的四個角為圓角。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滑板車還包括伸縮拉桿,伸縮拉桿設于上箱蓋內。
6.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伸縮拉桿的拉手設于上箱蓋的前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滑板車,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體與所述上箱蓋構成箱體,所述箱體的尺寸:長在46cm以內,寬在28cm以內,高在25cm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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