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漏話提示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110371502.1 | 申請日: | 2011-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244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9 |
| 發明(設計)人: | 楊春程;彭光雷;周濤;鄒旭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4/16 | 分類號: | H04W4/16;H04W4/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余剛;梁麗超 |
| 地址: | 518057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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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提示 系統 方法 | ||
1.一種漏話提示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呼叫接入模塊,用于接收來自于核心網的漏話呼叫信令;
信令識別模塊,用于對所述漏話呼叫信令進行分析,獲取所述漏話呼叫信令的呼叫類型,其中,所述呼叫類型包括:語音呼叫和視頻呼叫;
提示下發模塊,用于向被叫發送漏話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漏話提示信息包括所述呼叫類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令識別模塊,還用于對所述漏話呼叫信令進行分析,獲取所述漏話呼叫信令所對應的主叫和所述被叫的標識;
所述漏話提示系統還包括:
數據庫,用于保存用戶數據;
業務處理模塊,分別與所述信令識別模塊和所述數據庫相連接,用于根據被叫的標識、所述主叫的標識、以及所述用戶數據對所述被叫與所述主叫的進行鑒權,判斷是否觸發所述提示下發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漏話提示系統還包括:
提示整合模塊,連接于所述提示下發模塊與所述業務處理模塊之間,用于按照所述主叫的標識以及所述呼叫類型對預定時間段內的漏話提示信息進行分類整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信令識別模塊,還用于對所述漏話呼叫信令進行分析,獲取所述被叫不可及的原因;
所述漏話提示系統還包括:
放音模塊,與所述業務處理模塊相連接,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處理模塊下發的所述放音任務后將所述被叫不可及的原因播放給所述主叫。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漏話提示系統還包括:接口模塊,與所述數據庫相連接,用于接收對所述數據庫執行操作的指令,其中,所述指令包括以下至少之一:開戶指令、銷戶指令、用戶狀態信息修改指令。
6.一種漏話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來自于核心網的漏話呼叫信令;
對所述漏話呼叫信令進行分析,獲取所述漏話呼叫信令的呼叫類型,其中,所述呼叫類型包括:語音呼叫和視頻呼叫;
向被叫發送漏話提示信息,其中,所述漏話提示信息包括所述呼叫類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所述漏話呼叫信令進行分析之后,還包括:
獲取所述漏話呼叫信令所對應的主叫和所述被叫的標識;
根據被叫的標識、所述主叫的標識、以及數據庫中預先保存的用戶數據對所述被叫與所述主叫的進行鑒權,判斷是否觸發所述提示下發模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向被叫發送漏話提示信息之前,還包括:
按照所述主叫的標識以及所述呼叫類型對預定時間段內的漏話提示信息進行分類整合。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對所述漏話呼叫信令進行分析之后,還包括:
獲取所述被叫不可及的原因;
在接收到放音任務后將所述被叫不可及的原因播放給所述主叫。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接收對所述數據庫執行操作的指令,其中,所述指令包括以下至少之一:開戶指令、銷戶指令、用戶狀態信息修改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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