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液體燃料即時氣化自適應配風燃燒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63351.5 | 申請日: | 2011-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930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28 |
| 發明(設計)人: | 劉俊;馮敏昌;楊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市大為石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D11/00 | 分類號: | F23D11/00;F23D11/36;F23D11/4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趙榮之 |
| 地址: | 408000 *** | 國省代碼: | 重慶;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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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液體燃料 即時 氣化 自適應 燃燒 裝置 | ||
1.一種液體燃料即時氣化自適應配風燃燒裝置,包括氣化器(3)、燃料進液管(2)和承液盤(1),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空氣引射器(7),所述空氣引射器(7)頂部設有火孔(6),下部設有進氣孔(9),所述氣化器(3)的入口與燃料進液管(2)連通,出口與空氣引射器(7)連通,所述空氣引射器(7)設置于氣化器(3)下方,所述承液盤(1)設置于空氣引射器(7)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體燃料即時氣化自適應配風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噴嘴(8),所述噴嘴(8)設置于空氣引射器(7)下部,所述氣化器(3)的出口通過噴嘴(8)與空氣引射器(7)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液體燃料即時氣化自適應配風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引射器(7)上部橫截面的內腔面積大于下部橫截面的內腔面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體燃料即時氣化自適應配風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上下開口且中空的殼體(4),所述氣化器(3)和空氣引射器(7)均設置在殼體(4)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液體燃料即時氣化自適應配風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引射器(7)包括引射器本體(10)和燃燒頭(5),所述燃燒頭(5)位于引射器本體(10)頂部且與引射器本體(10)可拆卸式連接,所述火孔(6)設置于燃燒頭(5)上。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液體燃料即時氣化自適應配風燃燒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化器(3)為螺旋上升的盤管,盤管下部管口為氣化器(3)的入口,上部管口為氣化器(3)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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